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9 试验步骤


本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
     
a) 打开空气供给风机,将燃烧室内的空气流量调节为8000L/min±400 L/min;
      b) 设定管道中的体积流量(见6.6);
      c) 持续记录管道中的温度和环境温度至少达300s,环境温度保持在5°C〜40°C范围内,管道中的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异应不超过4°C ;
      d)  按附录C中C.3的要求记录试验前的条件(环境温度、大气压力和湿度);
      e) 开启计时器和数据自动记录仪,开始时间定义为t=0,记录用于计算HRR和SPR所需的变量;
       f) t=270s时,检查HRR和透光率值(或对应的消光系数)的基线值,如果HRR与初始值偏差超过2 kW,或者透光率与初始值偏差超过2%时应中断试验,并进行分析,确保正确测量HRR和SPR;以试验开始前30s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0s〜30s之间);
      g) t=300s±10s时,点燃喷灯,按照6.7中设定的数值,调节丙烷和空气的质量流量,使喷灯热输出为20.5kW或30kW,记录点火时间tb;
     
 h) 观察电缆的燃烧情况,包括任何燃烧滴落物/微粒,根据第8章的要求,记录相关的报告数据; 为了保护测试设备,当HRR大于450kW时,数据自动记录仪应被停止,并熄灭火焰,终止试验;
       i) s时,关闭丙烷气;
       j) t=1530s±10s时,停止记录数据,如果电缆继续保持燃烧或灼热发光,应将其熄灭。
当电缆剧烈燃烧并且火焰高出燃烧室顶部时,应中止试验,并记录其发生时间。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电缆或光缆在受火条件下火焰蔓延、热释放和产烟特性的试验方法 GB/T31248-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