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D.2 试样受热的检测


D.2.1概要
主燃烧器或影响燃烧器火焰的其他主要构件经安装、维护、修理或更换后,应通过测量长翼上以下三处的热通量来对试样上的热流量的重复性进行检测:
——位置1:距离角线8cm且距燃烧器的上边16cm;
——位置2:距离角线8cm且距燃烧器的上边75cm;
——位置3:距离角线20cm且距燃烧器的上边30cm。
若进行常规校准,或对燃烧器迸行了调整(例如:用新砂替代了旧砂),只测量位置3中的热流量。 用长翼硅酸钙背板进行检测(见4.4.10),在背板上的规定位置处有三个孔洞(直径为26mm)。
D.2.2 程序
在点燃燃烧器前,将热流计放入长翼背板(短翼背板也安装在位)的一个孔洞中,封闭其他孔洞。
注:热流计应为直径为25.4mm的Schmidt-Boelter热流计,并进行了0kW/m2~100kW/m2的校准。应用20℃以上的水冷却热流计热流计黑体表面应在背板的表面上。
SBI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运行(见8.2),在点燃燃烧器后记录热流量,记录时间为5min。接着计算
着火后240s至300s期间测得的热流量的平均值。
主燃烧器或影响燃烧器火焰的其他主要构件经安装、维护、修理或更换后,重复测量5次。计算每
个位置处五个测量结果的平均值。相对标准偏差应小于4%。
对于常规校准(位置3中),测量一次便足够。若该结果与五个测量结果平均值之间的偏差大于
4%,则应对燃烧器或设备的其他部件进行检测并在三个位置处分别进行5次测量。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 GB/T20284-2006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