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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构造措施


4.4.1 对于有防雨要求的出入口和坡道处,应设置不小于出入口和坡道宽度的截水沟和耐轮压沟盖板以及闭合的挡水槛。出入口地面的坡道外端应设置防水反坡。
4.4.2 通往地下的坡道低端宜设置截水沟;当地下坡道的敞开段无遮雨设施时,在坡道敞开段的较低处应增设截水沟。
4.4.3 机动车库的楼地面应采用强度高、具有耐磨防滑性能的不燃材料,并应在各楼层设置地漏或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地漏(或集水坑)的中距不宜大于40m。敞开式车库和有排水要求的停车区域应设不小于0.5%的排水坡度和相应的排水系统。
4.4.4 机动车库内通车道和坡道的楼地面宜采取限制车速的措施。
4.4.5 机动车库内通车道和坡道面层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宜在柱子、墙阳角凸出结构等部位采取防撞措施。
4.4.6 机动车库内停车位应设车轮挡,车轮挡宜设于距停车位端线为机动车前悬或后悬的尺寸减0.2m处,其高度宜为0.15m,且车轮挡不得阻碍楼地面排水。
4.4.7 通往地下的机动车坡道应设置防雨和防止雨水倒灌至地下车库的设施。敞开式车库及有排水要求的停车区域楼地面应采取防水措施。
4.4.8 通往车库的出入口和坡道的上方应有防坠落物设施。
4.4.9 严寒和寒冷地区机动车库室外坡道应采取防雪和防滑措施。
4.4.10 当机动车库坡道横向内(或外)侧无实体墙体时,应在无实体墙处设护栏和道牙。道牙宽度不应小于0.30m,高度不应小于0.15m。
条文说明
4.4.1 车库出入口和坡道处应充分考虑多种构造措施,防止雨水倒灌。
4.4.3 机动车库内楼地面应经久耐用和易于清洗,因此对楼地面面层材料有所要求,并应做排水设计。考虑到1%的坡度在机动车库内实施有一定难度,并且机动车库在实际使用中地面有水的情况非经常出现,故一般车库不作排水坡度的硬性规定。但在敞开式车库、洗车区域等有排水要求的情况下,停车区域应满足排水坡度的规定。
4.4.4 为确保行车安全,控制车速,对库内车辆行驶提出了限制车速的要求。
4.4.5 为了使机动车在通车道安全行驶,并防止机动车在坡道上滑坡,车库内通车道与坡道面层应有防滑措施,柱子、扶栏等必要时应有防撞措施,以免影响行车安全和结构安全。由于方法较多,不作更具体的规定。为了行车安全和便于管理,设必要的行车标志。
4.4.6 为了在停车位内安全停车,宜设车轮挡,其位置与机动车前悬或后悬的尺寸有关,可取较典型存放机动车的上述尺寸。如果车轮挡在每一个车位内通长时会阻碍地面排水,故应断开或下部漏空。
4.4.9 原规范规定严寒地区不应采用库外直坡道,现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条件可做地埋融雪融冰措施等,故改为采用防雪和防滑措施。
4.4.10 为了行车安全和驾驶员的心态平衡,坡道两侧如无墙体应设护栏,护栏高度除保证行车安全外,还应遮挡驾驶者对车库外四周建筑物的视线,护栏高度一般不应低于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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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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