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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产品出厂检验


    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控制器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a)主要部(器)件检查;
    b)火灾报警功能试验;
    c)火灾报警控制功能试验;
    d)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e)屏蔽功能试验;
    f)监管功能试验;
    g)自检功能试验;
    h)绝缘电阻试验;
    i)泄漏电流试验。
    每台控制器在出厂前均应进行上述试验。以组件形式出厂的控制器,应配接相关部分组成整机,进行上述试验。其中任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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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控制器 GB471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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