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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Gas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and components
GB 25972-201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年1月10日                         
实施时间:2011年6月1日                          
    本标准的4.1、第5章(5.5.12、5.13.3.5 除外)和第7章(7.2.1除外)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附录D~附录Z(无附录()和附录X)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美国安素公司(北京)、深圳因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美力马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连喜、陈泽民、杨震铭、宋波、董海斌、李毅、高云升、李习民、盛彦锋、啜风英、许春元、张国壁、廖平、赵邦戟、冯松、杜增虎、张兆宪、江映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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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GB2597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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