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1 一般规定


3.1.1 泡沫液、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压力容器、泡沫产生装置、火灾探测与启动控制装置、控制阀及管道等,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产品。
3.1.2 系统主要组件宜按下列规定涂色:
    1 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液泵、泡沫液储罐、泡沫产生器、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管道过滤器等宜涂红色;
    2 给水管道宜涂绿色;
    3 当管道较多,泡沫系统管道与工艺管道涂色有矛盾时,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环;
    4 隐蔽工程管道可不涂色。
条文说明
3.1.1 泡沫灭火系统中采用的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压力容器(盛装100%型水成膜泡沫液的压力储罐、动力瓶组、驱动气体瓶组)、泡沫产生装置(泡沫产生器、泡沫枪、泡沫炮、泡沫喷头等)、火灾探测与启动控制装置、阀门、管道等,选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产品是最基本的前提。
3.1.2 泡沫消防水泵等设备与管道着色是国内外消防界的习惯做法,本条是根据国内消防界的着色习惯制订的。
    工程中除了泡沫灭火系统组件、消防冷却水系统组件外,还会有较多的工艺组件。为避免因混淆而导致救火人员忙乱中误操作,涂色应有统一要求。当因管道多而与工艺管道涂色发生矛盾时,也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环。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GB50151-202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