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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427-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2、4.2.8、4.8.1、4.8.2、4.8.3、5.3.5、5.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9日
2021年4月9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应急管理部负责主编,由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总结多年来我国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设计与施工验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发达国家和国内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施工、院校、制造、使用、消防监督等单位的意见,结合我国工程实际,经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应急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电话:021-5496086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应急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电话:021-5496086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编单位: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本标准参编单位: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沈阳建筑大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佑安高科消防系统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天雨智能灭火装置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天雨智能灭火装置有限公司
辽宁天河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闵永林 杨志军 洪嬴政 黄晓家 杨琦 胡波 张立成 赵力军 戎军 朱青 吴龙标 朱江 吴海卫 顾胜康 徐琰 韩杰 贺家辉 陈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闵永林 杨志军 洪嬴政 黄晓家 杨琦 胡波 张立成 赵力军 戎军 朱青 吴龙标 朱江 吴海卫 顾胜康 徐琰 韩杰 贺家辉 陈伟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赵克伟 胡锐 谭永辉 郭树林 吴振坤 严晓龙 王广成 胡群明 姜文源 陈怀德 归谈纯 王浩 车轮飞 赵红英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1427-2021,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月9日以第56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二十年来,我国自主研发的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为高大空间建筑场所的消防扑救提供了一个全新而有效的手段,并得到广泛应用。规范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技术应用很有必要。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二十年来,我国自主研发的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为高大空间建筑场所的消防扑救提供了一个全新而有效的手段,并得到广泛应用。规范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技术应用很有必要。
在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先后调研了国内相关的省市,收集了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产品和应用的相关技术数据,结合了产品技术检测的情况和有关地方标准。在此,对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给予帮助和支持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便于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管理和监督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为便于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管理和监督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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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3.1 适用场所
- 3.2 系统选型
- 4 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设计参数
- 4.3 系统组件
- 4.4 管道与阀门
- 4.5 供水
- 4.6 水力计算
- 4.7 电气
- 4.8 操作与控制
- 5 施工
- 5.1 一般规定
- 5.2 进场检验
- 5.3 施工与安装
- 5.4 试压和冲洗
- 5.5 调试
- 6 验收
- 7 维护管理
- 附录A 当量长度表
- 附录B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 附录C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附录D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 附录E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 附录F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 附录G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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