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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调试
5.5.1 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施工文件、系统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及其他调试必备的技术资料;
2 系统的水源、电源满足调试要求,电气设备具备与系统联动调试的条件;
3 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5.5.2 调试前应将需要临时安装在系统上,并经校验合格的仪器、仪表安装完毕;调试时所需要的检查设备应准备齐全。
5.5.2 调试前应将需要临时安装在系统上,并经校验合格的仪器、仪表安装完毕;调试时所需要的检查设备应准备齐全。
5.5.3 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水源调试和测试;
2 消防水泵调试;
3 气压稳压装置调试;
4 自动控制阀和灭火装置手动控制功能调试;
5 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测试;
6 系统自动跟踪定位灭火模拟调试;
7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调试;
8 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试验;
9 联动控制调试。
5.5.4 水源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设计要求核实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箱)的容积,高位消防水箱设置高度、消防水池(箱)水位显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合用水池、水箱的消防储水应有不做他用的技术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和尺量检查。
2 应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进行通水试验。
5.5.5 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5s内投入正常运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秒表检查。
检查方法:用秒表检查。
2 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1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秒表检查。
检查方法:用秒表检查。
3 消防水泵运行调试试验,其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系统设计要求,启动消防水泵,观察该消防水泵及相关设备动作应正常,消防水泵在设计负荷下,连续运转不小于2h,采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温度计进行计量。
5.5.6 气压稳压装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当管网压力达到稳压泵设计启泵压力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管网压力达到稳压泵设计停泵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人为设置主稳压泵故障,备用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消防水泵启动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5.7 自动控制阀和灭火装置手动控制功能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行自动控制阀开启、关闭功能试验,其启、闭动作、反馈信号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进行灭火装置动作功能试验,其俯仰回转角度、水平回转角度、直流-喷雾转换及反馈信号等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灭火装置动作时不应与周围的构件触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系统电源处于接通状态,系统控制主机、现场控制箱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分别通过系统控制主机和现场控制箱,逐个手动操作每台自动控制阀的开启、关闭,观察自动控制阀的启、闭动作、反馈信号应正常;逐个手动操作每台灭火装置(自动消防炮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俯仰和水平回转,观察灭火装置的动作及反馈信号应正常,且在设计规定的回转范围内与周围构件应无触碰;对具有直流-喷雾转换功能的灭火装置,逐个手动操作检验其直流-喷雾动作功能。
5.5.8 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测试应企常。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系统主电源、备用电源处于正常状态。在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下,以手动的方式进行主电源、备用电源切换试验,结果应正常;在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下,在主电源上设置一个故障,备用电源应能自动投入运行,在备用电源上设置一个故障,主电源应能自动投入运行。手动切换试验和自动切换试验应各进行1次~2次。
5.5.9 系统自动跟踪定位灭火模拟调试应正常。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关闭消防水泵出水总管控制阀,打开消防水泵试水管上的试水阀。在系统保护区内的任意位置上,放置一个油盘试验火,系统应能在本标准第4.3.2条规定的定位时间内自动完成火灾探测、火灾报警、启动相应的灭火装置瞄准火源、启动消防水泵、打开相应的自动控制阀,完成自动跟踪定位灭火模拟动作。
用来诱发系统启动的油盘试验火可以采用直径为570mm、高度为70mm的油盘内加入30mm高的清水,再加入500mL的车用汽油,点燃油盘内的汽油开始燃烧。用准确度不低于±0.1s的电子秒表测量从试验火开始燃烧至灭火装置开始射流的时间,即为定位时间。在本条规定的系统自动跟踪定位灭火模拟调试试验中,定位时间为从试验火开始燃烧至自动控制阀门打开的时间。
5.5.10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调试应正常。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在模拟末端试水装置探测范围内,放置油盘试验火,系统应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完成火灾探测、火灾报警、启动消防水泵、打开该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自动控制阀。打开手动试水阀,观察检查模拟末端试水装置出水的压力和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5.11 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试验应正常。
检查数量:每个保护区的试验应不少于1次.
检查方法:使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在该保护区内的任意位置上,放置1A级别火试模型,在火试模型预燃阶段使系统处于非跟踪定位状态。预燃结束,恢复系统的跟踪定位状态进行自动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从自动射流开始,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应在5min内扑灭1A级别火灾,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应在10min内扑灭1A级别火灾。系统灭灾完成后,应自动关闭自动控制阀,并采取人工手动停止消防水泵。火试模型、试验条件、试验步骤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4351.1的规定。
检查方法:使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在该保护区内的任意位置上,放置1A级别火试模型,在火试模型预燃阶段使系统处于非跟踪定位状态。预燃结束,恢复系统的跟踪定位状态进行自动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从自动射流开始,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应在5min内扑灭1A级别火灾,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应在10min内扑灭1A级别火灾。系统灭灾完成后,应自动关闭自动控制阀,并采取人工手动停止消防水泵。火试模型、试验条件、试验步骤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4351.1的规定。
5.5.12 联动控制调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在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试验中,当系统确认火灾后,声、光警报器应动作,火灾现场视频实时监控和记录应启动;系统动作后,控制主机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自动控制阀等的状态显示应正常;系统的火灾报警信息应传送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有关消防联动功能。
5.5.13 系统调试完成后应按本标准附录D表D.0.5规定的内容填写调试报告,调试报告的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增减。
条文说明
5.5.1 系统只有在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安装完毕、工序检验合格后,才可能全面、有效地进行各项调试工作。系统调试前要求水源、电源等均应按照设计要求投入运行,且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这样才能使系统真正进入准工作状态,在此条件下,对系统进行调试所取得的结果,才是真正具有代表性和可信的。
5.5.2 经校验合格的仪器、仪表对调试的准确性是必须的。
5.5.3 系统调试内容是根据系统功能、系统组件性能等来确定的。
5.5.4 本条对水源调试和测试要求做了规定。水源的充足可靠与否,直接影响系统灭火功能。
1 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为系统常备供水设施是十分关键和重要的,高位消防水箱始终保持系统投入初期的用水量,消防水池储存系统总的用水量。对高位消防水箱还应考虑到它的容积、高度和保证消防储水量的技术措施等,故应做全面核实。高位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的就地水位显示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储水在与其他用水合用时,必须有不做他用的技术措施。
2 消防水泵接合器是系统在火灾时供水设备发生故障,不能保证供给消防用水时的临时供水设施。特别是在消防水泵的电源遭到破坏或被保护建筑物已形成大面积火灾,灭火用水不足时,其作用更显得突出,故必须通过试验来验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能力。
5.5.5 消防水泵是系统的主要设备之一,它运行的正常与否,直接影响系统的效能。因此本条对消防水泵启动试验和消防水泵主、备用泵自动切换启动试验及运行调试试验做了规定,以保证在任何不利情况下系统都能正常运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要求。主备泵的切换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规定,同时应符合本标准对于系统启动时间的要求。消防水泵运行调试试验要求在设计负荷下,要求连续运转时间不小于2h,是为了测试消防水泵的真实性能,确保安装使用的产品质量可靠。
5.5.6 气压稳压装置是保证管路维持正常压力、保证管路完好和迅速出水的重要设施。气压稳压装置的功能是使湿式供水管网能保持系统在准工作状态时的正常水压。美国消防协会标准《固定消防泵安装规范》NFPA20规定:稳压泵的额定流量,应当大于系统正常的漏水率,稳压泵的出口压力应当是维护系统所需的压力,故它应随着系统压力变化而自动开启和停止。本条规定是根据稳压泵的基本功能提出的。
5.5.7 本条规定了自动控制阀和灭火装置手动控制功能的调试要求,这是保证系统可靠运行的基本要求。自动控制阀和灭火装置的手动控制功能是必须保证的,系统一旦自动控制出现故障,还应具有手动控制打开自动控制阀和操作灭火装置进行灭火的能力。
5.5.8 本条对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切换试验做了规定。
电源是系统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没有可靠的电源,系统就不能正常工作。当主电源故障时,备用电源应能立即启用,以保证系统电源的可靠性。
5.5.9 系统自动跟踪定位灭火模拟调试,是测试每台灭火装置及探测装置和控制装置是否实际满足火源探测、定位及系统自动启动功能,以验证系统设计符合实际,系统功能达到设计要求。本条规定了系统自动跟踪定位灭火模拟调试的具体方法,若调试过程中有一个环节不能正常工作,就应调整至正常工作状态为止。系统自动跟踪定位灭火模拟调试只是测试系统火源探测、定位及启动功能动作正常,灭火装置不需要出水,所以消防水泵启动后水流需通过测试管路回流到水池。
5.5.10 本条规定了模拟末端试水装置调试的方法和要求,用以检查系统的自动启动功能和消防供水是否正常。
5.5.11 本条规定了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试验的试验方法及要求。现场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试验。
5.5.12 本条规定了联动试验的内容、方法及联动试验应该达到的结果。系统的联动试验是整个系统能否正常发挥作用的综合体现,联动结果是否正常直接关系到系统检测验收结果,也决定了系统能否投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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