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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设备运行维护
9.4.1 生活饮用水供水设备检修完成后,应放水试运行,直至放水口的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后,才能向管道系统供水。
9.4.2 维修给水排水设备时,应采取断电、警示等安全措施。
9.4.3 每年雨季前应对雨水提升泵进行检查,并应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条文说明
9.4.1 供水(含生活饮用水、管道直饮水)设备检修时,可能会有机油进入。为防止渗入机油的水供往用户,检修后的设备重新投入运行的出水要放掉,且应排入污水排水系统。
9.4.2 本条是防止检修人员带电作业而发生触电事故。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9.4.3 雨水提升泵是排除下沉区域雨水的重要设备,其正常运行与否关系到室内地下室发生水患的关键。在雨季短的北方地区,雨水泵将会闲置大半年,一旦需使用,则无法启动。本条要求提升泵每年雨季前应做开机试运行,防止暴雨来临时,加压提升雨水系统无法正常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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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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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给水系统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给水管网
- 3.3 储水和增压设施
- 3.4 节水措施
- 4 排水系统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卫生器具与水封
- 4.3 生活排水管道
- 4.4 生活排水设备与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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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热水系统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水量、水质、水温
- 5.3 设备与管理
- 6 游泳池及娱乐休闲设施水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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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系统设置
- 6.3 池水处理
- 6.4 安全防护
- 7 非传统水源利用设计
- 7.1 一般规定
- 7.2 建筑中水利用
- 7.3 雨水回用
- 8 施工及验收
- 8.1 一般规定
- 8.2 施工与安装
- 8.3 调试与验收
- 9 运行维护
- 9.1 一般规定
- 9.2 水质检测
- 9.3 管道及附配件
- 9.4 设备运行维护
- 9.5 储水设施、设备间和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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