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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保管


    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存档时间应不少于3年,交接班时应有交接手续,不应缺页。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应按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规定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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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GB/T4048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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