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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电气和控制仪表
4.5.1 一体化预制泵站的负荷等级应根据一体化预制泵站的用途和规模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4.5.2 一体化预制泵站采用低压供电电源时,宜为220V/380V,三相四线制,系统接地形式应为TN-S制。总配电箱(柜)引出的配电线路的中性线N线和保护线PE线应分开。接地装置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4.5.3 泵站采用10kV或其他等级高压供电电源时,泵站的变配电系统宜设置在户外预装式变电站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GB 17467的有关规定。
4.5.4 水泵及户外用电设备应安装剩余电流漏电保护装置,或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4.5.5 控制设备的电源端,应安装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应与配电箱的保护接地线相连接。配电箱的接地线应就近连接到等电位接地端子或接地干线上。电涌保护器的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4.5.6 一体化预制泵站电机的电压偏差不宜超过标称电压的±5%。
4.5.7 一体化预制泵站电机应校核电机启动压降,并应根据校核结果采用软启、变频或其他降压启动措施启动。
4.5.8 一体化预制泵站的电气主接线、主电动机及主要电气设备选择、无功功率补偿、机组启动、室外电缆敷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控制和信号系统、测量表计装置、通信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的有关规定。
4.5.9 一体化预制泵站控制柜和一体化预制泵站配套设备的电机外壳均应做等电位联结,应就近连接到等电位联结端子板上或接地干线上。
4.5.10 控制系统元器件应采用工业级设备,应具备防尘、防潮、防霉的能力,并应符合相应的电磁兼容性要求。
4.5.11 一体化预制泵站的控制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备自动巡检、故障诊断、报警和自动保护等功能;
2 控制柜操作面板上应设置手动/自动切换开关,并应在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可由操作人员现场启泵;
3 对于可恢复的故障,应具备自动或手动解除报警、恢复正常运行的功能;
4 宜设置通信接口。
4.5.12 一体化预制泵站控制设备的显示参数,宜包括电流、电压、能耗、泵送流量、水泵运行和故障,配套变频器一体化预制泵站的显示参数尚应包括水泵转速和电流。根据管路形式和实际需要,宜增加下列参数:
1 重力流管道进水的一体化预制泵站:集水池实际液位,启停液位,超低、超高和溢流液位等;
2 压力流管道进水的一体化预制泵站:进出口压力、设定压力、水泵干转保护、出口超低和超高压力等。
4.5.13 控制柜可安装在井筒内、井筒外户内和井筒外户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控制柜安装在井筒内部时,柜体材质宜采用不锈钢,防护等级应为IP54及以上;
2 井筒外户内型控制柜,柜体材质宜采用碳钢喷塑,防护等级应为IP42及以上;
3 井筒外户外型控制柜,应采用双层门结构,柜体材质宜采用不锈钢,电缆安装方式宜采用下进下出,防护等级应为IP54及以上。
4.5.14 一体化预制泵站内液位的实时监测宜采用静压式液位传感器、浮球开关或超声波液位计等液位控制设备,并应反馈到控制系统。液位控制器或变送器,应方便维修人员在一体化预制泵站地面或操作平台拆卸维修。
4.5.15 静压式液位传感器应安装在传感器保护钢管内,传感器头部宜距一体化预制泵站池底200mm,传感器宜凸出保护钢管1cm~3cm。
4.5.16 液位传感器电缆应采取防松脱的措施,并应设置接地屏蔽线。
4.5.17 排水一体化预制泵站应配备移动式硫化氢(H2S)检测仪和甲烷(CH4)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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