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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验收


5.2.1 当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各部分系统调试检验完成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5.2.2 一体化预制泵站竣工验收应包括下列文件:

    1 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2 批准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现场调试报告;

    3 组件、配件、附件、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

    4 一体化预制泵站主要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书及一体化预制泵站的操作管理手册。

5.2.3 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竣工验收后,有关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文件应立卷归档。


条文说明
5.2.1  验收应重点检查水泵和格栅的运行情况及扬程、流量等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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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技术标准 CJJ/T28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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