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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二次回路检验
6.11.1 二次回路检验应包括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二次回路、直流电源回路、二次回路绝缘检验,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的有关规定。
6.11.2 二次回路应进行通流加压试验,宜同时加幅值不同的三相电流或三相电压信号,检查各装置及系统显示应正确。
6.11.3 在光纤回路检查中,检测光纤回路的光功率衰耗,并且光功率衰耗不宜大于3dB。
6.11.4 在通信告警检查中,检查所有智能电子装置之间通信中断告警应正确。
条文说明
6.11.1 本条明确了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二次回路、直流电源回路、二次回路绝缘检验等常规检验项目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的有关规定执行。
6.11.2 智能变电站调试宜通过二次通流加压试验检验二次回路连接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6.11.3 本条明确了光纤链路的检查项目,根据变电站常用光纤的长度和熔接头数量,可以测算出光纤衰耗的理论值,同时结合工程经验,提出光纤衰耗不宜大于3dB。
6.11.4 本条明确了智能变电站应进行光纤链路的告警检查。
6.11.4 本条明确了智能变电站应进行光纤链路的告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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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2 网络性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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