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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块瓦包括烧结瓦、混凝土瓦等,适用于防水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坡屋面。
7.1.2 块瓦屋面坡度不应小于30%。
7.1.3 块瓦屋面的屋面板可为钢筋混凝土板、木板或增强纤维板。
7.1.4 块瓦屋面应采用干法挂瓦,固定牢固,檐口部位应采取防风揭措施。
7.1.1 有防水设计(如搭接边设计)的瓦材方可应用在防水等级为一级的屋面。
本规范的块瓦不含各类不防水的装饰瓦及木瓦。
本规范不适用于石板瓦、琉璃瓦、小青瓦屋面等。
7.1.2 考虑到块瓦相互搭接的特性,搭接部位垫高较大,实际减缓了10%的坡度,为了保证瓦材的构造防水性能,所以坡度不应小于30%。
7.1.4 采用干挂铺瓦方式施工方便安全,可避免水泥砂浆卧瓦安装方式的缺陷:产生冷桥、污染瓦片、冬季砂浆收缩拉裂瓦片、粘结不牢引起脱落、不利于通风隔热节能。
檐口部位是受风压较集中的部位,故应在此部位采取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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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材料
- 3.2 设计
- 3.3 施工
- 4 坡屋面工程材料
- 4.1 防水垫层
- 4.2 保温隔热材料
- 4.3 沥青瓦
- 4.4 块瓦
- 4.5 波形瓦
- 4.6 金属板
- 4.7 防水卷材
- 4.8 装配式轻型坡屋面材料
- 4.9 泛水材料
- 4.10 机械固定件
- 4.11 顺水条和挂瓦条
- 4.12 其他材料
- 5 防水垫层
- 5.1 一般规定
- 5.2 设计要点
- 5.3 细部构造
- 5.4 施工要点
- 5.5 工程验收
- 6 沥青瓦屋面
- 6.1 一般规定
- 6.2 设计要点
- 6.3 细部构造
- 6.4 施工要点
- 6.5 工程验收
- 7 块瓦屋面
- 7.1 一般规定
- 7.2 设计要点
- 7.3 细部构造
- 7.4 施工要点
- 7.5 工程验收
- 8 波形瓦屋面
- 8.1 一般规定
- 8.2 设计要点
- 8.3 细部构造
- 8.4 施工要点
- 8.5 工程验收
- 9 金属板屋面
- 9.1 一般规定
- 9.2 设计要点
- 9.3 细部构造
- 9.4 施工要点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设计要点
- 10.3 细部构造
- 9.5 工程验收
- 10 防水卷材屋面
- 10.4 施工要点
- 10.5 工程验收
- 11 装配式轻型坡屋面
- 11.1 一般规定
- 11.2 设计要点
- 11.3 细部构造
- 11.4 施工要点
- 11.5 工程验收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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