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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继电保护
10.4.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 14285等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强化主保护,简化后备保护和二次回路”的原则进行保护配置、选型。
2 双重化配置的继电保护装置,两套保护的跳闸回路应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分别一一对应;非电量保护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
3 双重化配置的继电保护装置应分别组装在各自的保护屏(柜)内,保护装置退出消缺或试验时,宜整屏(柜)退出。
10.4.2 主变压器保护应配置两套完整、独立的电气量保护和一套非电气量保护,两套电气量保护和一套非电气量保护应使用各自独立的电源回路(包括直流空气小开关及其直流电源监视回路),在保护柜上的安装位置应相对独立。继电保护双重化包括保护装置的双重化以及与保护配合回路(含通道)的双重化,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及其回路之间应完全独立,不应有直接的电气联系。
10.4.3 当主变压器调压部分(包括调压变压器和补偿变压器)与变压器主体分别为独立箱体布置方式时,应为调压变压器和补偿变压器分别配置双重化差动保护,并应配置一套非电气量保护,后备保护可不配置。调压变压器和补偿变压器保护宜单独组屏。
10.4.3 1000kV变压器由主体、调压变压器和补偿变压器组成,其中调压变压器和补偿变压器共箱布置。根据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主变压器保护装置动模试验的结果,调压变压器、补偿变压器高、低压绕组发生匝间短路故障时,主变压器差动保护灵敏度不够。因此,应为调压变压器和补偿变压器单独配置主保护。为简化保护配置,调压变压器和补偿变压器不再单独配置后备保护。当调压变压器或补偿变压器故障时,变压器主体应能在退出调压变压器和补偿变压器后正常运行,因此调压变压器和补偿变压器保护采用单独组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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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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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 辅助系统
- 10.7 对电流、电压互感器的要求
- 11 1000kV构支架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构造要求
- 12 噪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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