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3 灭火系统
7.3.1 消火栓系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相关规定,其灭火系统的施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2 消防水泵、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泵接合器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应有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中文产品合格证及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
3 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消防水泵接合器等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清除其内部污垢和杂物。安装中断时,其敞口处应封闭。
4 消防供水设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日常操作和维护管理。
5 消防供水管直接与市政供水管、生活供水管连接时,连接处应安装倒流防止器。
6 供水设施安装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7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满水试验或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8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安装高度允许偏差为20mm。
7.3.2 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的相关规定。
7.3.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的相关规定。
7.3.4 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的相关规定。
7.3.1 本条强调消火栓灭火系统各施工环节中应注意的事项及遵循的标准。
7.3.2~7.3.4 这两条规定了采用其他一些灭火方式的施工应遵循的国家标准。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下一节:8 环保与水土保持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土建工程
- 4.1 一般规定
- 4.2 土方工程
- 4.3 支架基础
- 4.4 场地及地下设施
- 4.5 建(构)筑物
- 5 安装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2 支架安装
- 5.3 光伏组件安装
- 5.4 汇流箱安装
- 5.5 逆变器安装
- 5.6 电气二次系统
- 5.7 其他电气设备安装
- 5.8 防雷与接地
- 5.9 架空线路及电缆
- 6 设备和系统调试
- 6.1 一般规定
- 6.2 光伏组件串测试
- 6.3 跟踪系统调试
- 6.4 逆变器调试
- 6.5 二次系统调试
- 6.6 其他电气设备调试
- 7 消防工程
- 7.1 一般规定
- 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7.3 灭火系统
- 8 环保与水土保持
- 8.1 一般规定
- 8.2 施工环境保护
- 8.3 施工水土保持
- 9 安全和职业健康
- 9.1 一般规定
- 9.2 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
- 9.3 安全施工管理
- 9.4 职业健康管理
- 9.5 应急处理
- 附录A 中间交接验收签证书
- 附录B 汇流箱回路测试记录表
- 附录C 并网逆变器现场检查测试表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