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1 选址和总平面


4.1.1  实验动物设施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避开污染源。

    2  宜选在环境空气质量及自然环境条件较好的区域。

    3  宜远离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工厂、贮仓、堆场等区域。若不能远离上述区域则应布置在当地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4  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4.1.2  实验动物设施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地的出入口不宜少于两处,人员出入口不宜兼做动物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2  废弃物暂存处宜设置于隐蔽处。

    3  周围不应种植影响实验动物生活环境的植物。

条文说明

4.1.1  实验动物设施需要相对安静、无污染的环境,选址要尽量减小环境中的粉尘、噪声、电磁等其他有害因素对设施的影响;同时,实验动物设施会产生一定的污水、污物和废气,因此在选址中还要考虑实验动物设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4.1.2  在实验动物设施基地的总平面设计时,要考虑三种流线的组织:人员流线、动物流线、洁物流线和污物流线。尽可能做到人员流线与货物流线分开组织,尤其是运送动物尸体和废弃物的路线与人员进出基地的路线分开,如果能将洁物运入路线和污物运出路线分开则更佳。

    设施的外围宜种植枝叶茂盛的常绿树种,不宜选用产生花絮、绒毛、粉尘等对大气有不良影响的树种,尤其不应种植对人和动物有毒、有害的树种。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GB50447-2008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