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1 —般要求
6.1.1 物料准备区、装配区、测试与调试区、封盖区、环境试验区、分析区、检验包装区内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72的有关规定。
6.1.2 生产厂房防静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GB 50611和《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6.1.3 防静电工作区域工作台、货架等宜采用间接静电接地,设备、仪器宜采用直接静电接地。
6.1.4 生产车间空气洁净度等级应根据具体产品确定,封盖前的微波集成组件应在洁净度等级8级或优于8级的洁净环境中装配。
6.1.5 生产车间中洁净区温度宜为23℃±3℃,相对湿度宜为40%~70%。
6.1.6 生产车间供电配电应满足配置设备要求。
6.1.7 生产所需气体应包括氧气、氮气、氦气、氩气、压缩空气、氮氢混合气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缩空气压力宜为0.6MPa~0.7MPa,露点在0.7MPa时宜低于-40℃;
2 高纯氮气压力宜为0.4MPa~0.7MPa,气体纯度宜为99.999%;
3 纯氮压力宜为0.4MPa~0.7MPa,气体纯度宜为99.99%;
4 高纯氦气压力宜为0.4MPa~0.7MPa,气体纯度宜为99.999%;
5 高纯氧气压力宜为0.4MPa~0.7MPa,气体纯度宜为99.999%;
6 高纯氩气压力宜为0.4MPa~0.7MPa,气体纯度宜为99.999%;
7 高纯氮氢混合气体气(N295% H25%)压力宜为0.4MPa~0.7MPa,气体纯度宜为99.999%。
6.1.8 高纯气体用气点前应设高效气体过滤器。
6.1.9 工艺真空度宜优于0.08MPa。
6.1.10 生产所需水路宜包括给排水、纯水和工艺冷却水,工艺冷却水宜采用循环系统。
6.1.11 纯水的水质、水量、水压应满足生产工艺所需。
6.1.12 工艺冷却水应使用软化水,使用端压力宜为0.2MPa~0.3MPa。
6.1.13 生产过程中发热量、发尘量大的生产工艺应采取防扩散措施。
6.1.14 生产车间应配置压差测试仪、温湿度记录仪、空气微尘颗粒记录仪等检测设备。
6.1.2 静电防护系统是厂房基本工艺条件配置。微波集成组件对于静电放电比其他工厂更为敏感,微小的静电放电电压都可能对组件中的ESD敏感器件造成损伤。当组件内管芯静电敏感等级为0级,静电敏感电压<250V,工作区的防静电等级要达到一级。
虽然金属腔、薄膜、厚膜电路的清洗可不考虑静电防护,但为产品安全,清洗区要考虑静电防护。
同样,金属腔、薄膜、厚膜电路的准备和齐套可不考虑静电防护,但为产品安全,物料准备区要考虑静电防护。
6.1.5 生产车间的非洁净区一般无湿度的具体要求,温度一般要求是10℃~30℃。
说明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