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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


5.1.1 基本性能
5.1.1.1 外观和标志
    a)泡沫比例混合器表面应无磕碰伤痕、裂纹等缺陷。
    b)在泡沫比例混合器外壳明显位置,应以箭头标示水流方向。
    c)泡沫比例混合器外壳明显位置上应设置清晰永久性标志牌,应至少标示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编号、工作压力范围、流量范围、混合比、适用泡沫液类型、生产企业名称或商标等。
    标志牌按照6.27进行盐雾腐蚀试验,试验后标志应清晰可识。
5.1.1.2 材料
    与泡沫液或泡沫混合液直接接触的零部件应采用铜合金或耐腐蚀性能相类似的等同材料制造。
5.1.1.3 强度和密封要求
    a)比例混合器按6.2进行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保持5min,任何部件应无结构损坏、永久变形和破裂。
    b)比例混合器按6.3进行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保持5min,任何部件应无损坏变形和渗漏。
5.1.1.4 耐水冲击要求
    比例混合器按6.4进行耐水冲击试验,各部件应无松动脱落、渗漏。
5.1.1.5 混合比要求
    按6.6进行混合比试验,在生产商规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工作流量范围内混合比应符合表2中的规定。
表2
表2 
5.1.1.6 工作可靠性要求
    存在活动部件(如弹簧、滑片等)的比例混合器按6.5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试验后比例混合器应工作正常,按6.6进行混合比试验,混合比应符合5.1.1.5的规定。
5.1.2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
5.1.2.1 主要性能参数
    主要性能参数应符合表3中的规定。
表3
 表3
5.1.2.2 强度要求
    按6.2进行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25倍,保持15min,应无渗漏及变形。
5.1.2.3 泡沫液压力储罐
    泡沫液压力储罐分为无隔膜泡沫液压力储罐和有隔膜泡沫液压力储罐。
    a)泡沫液压力储罐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  150的规定。
    b)泡沫液压力储罐上应设安全阀、排渣孔、进料孔、人孔和取样孔等。
    c)泡沫液压力储罐连接形式和尺寸应符合GB/T 9112和GB/T 3098.1~3098.3的规定。
    d)泡沫液压力储罐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采用钢罐时,其内壁应作防腐处理,与泡沫液直接接触的内壁或防腐层不应对泡沫液产生不利影响。
    e)按6.2进行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1.25倍,保持15min,应无渗漏及变形。
5.1.2.4 胶囊(隔膜)
    a)外观
      胶囊的外表应平滑,不允许有分层、裂纹等缺陷。
    b)材料
      胶囊应采用与泡沫液相适应的材料,并能耐泡沫液的腐蚀。
    c)气密性要求
      按6.8进行气密性试验,胶囊表面及各粘接处应无渗漏现象。
    d)基本物理性能
      按6.9进行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最小拉伸强度不小于13.0MPa;
      2)胶囊胶料(橡胶)的伸长率≥300%;
      3)附着物(胶布)黏着力(N/25mm) ≥18;
      4)附着物(胶布)扯断力(N/25mm)径向≥1000、纬向≥800。
    e)耐热空气老化性能
      按6.10进行热空气老化试验,试验后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最小拉伸强度不小于试验前的85%;
      2)伸长率的降低不大于35%。
5.1.2.5 配套部件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中的所选用的安全阀、单向阀、控制阀门、压力表以及连接管道的工作压力应不小于装置的最大工作压力。
    a)安全阀
      1)安全阀应开启灵活、工作可靠。
      2)按6.11进行试验,安全阀最大开启压力应不大于装置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
    b)单向阀
      单向阀应符合5.3.2的规定。
    c)控制阀门
      控制阀门应符合5.3.3的规定。
5.1.3 环泵式比例混合器
5.1.3.1 主要性能参数
    主要性能参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表4 
5.1.3.2 真空密封要求
    按6.12进行真空密封性能试验,1min内真空度下降值不应大于2.6kPa(20mmHg)。
5.1.3.3 吸液管要求
    比例混合器吸液管上应设有防止水倒流入泡沫液储罐中的措施。
5.1.4 管线式比例混合器
5.1.4.1 主要性能参数
    主要性能参数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表5
5.1.4.2 跌落试验要求
    按6.13进行跌落试验,比例混合器应无损坏。
5.1.4.3 吸液管要求
     比例混合器吸液管上应设有防止水倒流入泡沫液储罐中的措施。
5.1.5 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
5.1.5.1 主要性能参数
     主要性能参数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表6
5.1.5.2 泡沫液泵
    a)泡沫液泵材料应能耐泡沫液腐蚀,可采用不锈钢材料。
    b)泡沫液泵应在明显位置上作出清晰永久性标示,标示中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流量、工作压力、生产企业名称或商标等基本参数。
    c)泡沫液泵的工作压力和流量应与比例混合装置的工作压力范围和流量范围相适应。
    d)泡沫液泵应设备用泵,其规格型号应与工作泵相同,工作泵故障时应能自动(手动)切换到备用泵。
5.1.5.3 平衡阀
    a)调节压差的要求
    平衡阀自动调节的压差应保持恒定。
    b)工作循环试验
    按6.14进行工作循环试验,平衡阀应无损坏、变形。
    c)强度要求
    将平衡阀调节为规定的最大工作压差值按6.2进行强度试验,平衡阀应无损坏、永久变形等。
    d)耐液体浸渍性能。
    平衡阀按6.15进行耐泡沫液浸渍试验,试验后应启动灵活。
5.1.5.4 电磁阀
    a)电磁阀应开启灵活,工作可靠。按6.16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电磁阀应工作可靠。
    b)电磁阀工作电压范围应为额定电压-15%~额定电压+15%。
    c)电磁阀应设手动开关或旁路。
    d)电磁阀按6.15进行耐泡沫浸渍试验,试验后应启动灵活,工作可靠。
5.1.5.5 控制柜
    a)控制柜应具有两路电源接线门,两路电源能自动(手动)切换供电。
    b)控制柜应具有泡沫液泵启停状态显示。
    c)控制柜的基本电气性能应符合GA 30.1-2002中5.6.3、5.6.5、5.6.6的要求。
5.1.5.6 运行可靠性要求
    按6.18进行试验,装置在最大压力和最大流量下连续运行40min,应运行正常无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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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2003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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