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4 其他荷载与作用


4.4.1  重型结构和设备的整体提升不应在覆冰条件下进行。

4.4.2  带大面积屋面、楼面水平面板的建筑结构整体提升,降雪季节施工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计算雪荷载。

4.4.3  在日照较强烈季节,应按两面塔柱温差为20℃计算塔架的弯曲变形和P—△效应。缆风绳预拉力的调试宜在接近昼夜平均温度时段进行。且应按当日平均昼夜温差的1/2计算缆风绳及门型支架的组合温度效应。

4.4.4  当结构体系为超静定体系时,应计算支座不均匀沉降和不均匀提升的作用影响。不均匀沉降加不均匀提升合计产生的提升点附加高差不宜大于两支承点(提升点)之间距离的0.005倍。
 

条文说明

 

4.4.3  温度(日照)效应对整体提升有两种影响:一是日照引起门型支架两侧柱出现温差,门型支架产生弯曲变形,进而产生P—△效应;二是昼夜温差导致缆风绳预拉力松弛或增大,对结构整体刚度、稳定产生影响。

4.4.4  若被提升结构和支承结构组合而成的支承结构体系为超静定结构,基础沉降不均匀及提升点的附加高差都会引起结构附加应力,要加以计算。但这些附加不均匀变形的组合值不宜大于0.005l,此值取自现行国家标准《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 50135-2006高耸结构中不同部分之间的沉降差控制要求。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 GB51162-2016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