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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静置和电气试验
3.11.1 热油循环结束,静置48h后,取本体油样送检,油样试验主要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击穿电压应大于或等于70kV/2.5mm。
2 含水量应小于或等于8mg/L。
3 含气量应小于或等于0.8%。
4 介质损耗因数tanδ应小于或等于0.5%(90℃)。
5 颗粒度应小于或等于1000个/100mL(5μm~100μm),并应无100μm以上颗粒。
3.11.2 变压器、电抗器注油完毕后,在施加电压前,静置时间不应少于120h,且绝缘油合格;静置期间,应从变压器、电抗器的套管、升高座、冷却装置、气体继电器及压力释放装置等有关部位进行多次放气,并宜启动潜油泵,直至残余气体排尽。
3.11.3 变压器、电抗器交接试验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00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T 50832的有关规定。
3.11.2 变压器、电抗器注油静置后,油箱内残留气体以及绝缘油中的气泡不能立即全部逸出,往往逐渐积聚于各附件的高处,所以规定要多次放气,并启动潜油泵以便加速将冷却装置中的残留空气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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