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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站区布置


5.0.1  煤气站区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煤气站区应位于厂区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  煤气站应靠近煤气负荷比较集中的地点;

    3  应便于煤、灰渣、末煤、焦油、焦油渣的运输和贮存以及循环水的处理;

    4  在旁侧设有锅炉房时应便于与锅炉房共用煤和灰渣的贮运设施以及末煤的利用;

    5  应合理规划预留扩建场地;

    6  应设绿化场地。

5.0.2  煤气站区的厂房布置,其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5.0.3  煤气站主厂房的正面,宜垂直于夏季最大频率风向;室外煤气净化设备,宜布置在煤气站主厂房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0.4  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宜与煤气站主厂房分开布置。小型煤气站的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可与煤气站主厂房毗连布置。

5.0.5  循环水系统、焦油系统和煤场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宜布置在煤气站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等的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防止冷却塔散发的水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0.6  煤气站区内的消防车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5.0.1  煤气站区位置的确定,涉及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规定较多,所以本条仅对与煤气站有关的几项主要因素作了规定。

    1  将站区布置在工厂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有利于减少煤气站散发到大气中的有害气体经风的传播对主要生产厂房的影响,故作此规定。

    2  煤气站设立在煤气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可节省供应煤气管道的投资。

    3  煤气站的煤、灰渣、末煤、焦油和焦油渣等的贮运数量较大。站区位置的确定,应考虑火车运输厂内外铁路接轨铺设的方便,汽车运输的厂内外主要公路连接的方便。站区内应考虑有足够的场地便于煤、末煤、灰渣贮斗的布置;冷、热循环水系统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如水泵房、水沟、沉淀池、冷却塔、焦油池等的布置以及循环水水质处理设施的布置。

    4  煤气站的位置宜尽量靠近锅炉房,便于与锅炉房共同采用煤及灰渣的贮运设施,同时可减少末煤在沿途运输的损失,并节约投资。

    6  过去在煤气站设计中不重视区域内环境的绿化,故作本条的规定。

5.0.3  煤气站主厂房是散发焦油蒸汽、煤气、煤尘、灰尘的地方,而煤气发生炉、汽包、旋风除尘器、竖管等又是散热的设备,因此,主厂房室内的环境较差,操作层温度很高。根据调查,夏季一般在40℃~43℃之间,中南地区甚至高达45℃以上。

    为了充分利用自然通风的穿堂风,排除室内的余热,改善工人操作环境,故煤气站主厂房的正面宜垂直于夏季最大频率风向。考虑到室外煤气净化设备如竖管、电气滤清器、洗涤塔等的冷、热循环水和焦油系统都是污染源,为减少水沟、焦油沟散发的有害气体对主厂房操作工人的影响,故条文作此规定。

5.0.4  煤气排送机、空气鼓风机的振动和噪声,对附设在主厂房的生产辅助间内有防振要求的化验室、仪表室、仪表维修室的设备有影响,且噪声对主厂房及生产辅助间内工作人员不利。故作本条规定。

5.0.5  循环水系统、焦油系统和煤场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如沉淀池、调节池、水沟、焦油池、焦油沟、焦油库、冷却塔、水泵房等会散发出有害气体,煤场会散发出煤粉尘。为了保护煤气站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等的室内环境卫生,故作本条的规定。

    煤气站的冷却塔散发的水雾中含有酚和氰化物等有害物质,故本条规定应防止冷却塔散发的水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求设计人员在布置冷却塔时,应结合冷却塔型式的大小及水质等具体情况,确定冷却塔的防护间距。

5.0.6  煤气站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属于乙类,对消防有较高的要求。因此,规定站区内的消防车道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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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5019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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