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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规范性附录) 温湿度测定


A.1 测定条件
A.1.1 在设施竣工空调系统运转48h后或设施正常运行之中进行测定。测定时,应根据设施设计要求的空调和洁净等级确定动物饲育区及实验工作区,并在区内布置测点。
A.1.2 一般饲育室应选择动物笼具放置区域范围为动物饲育区。
A.1.3 恒温恒湿房间离围护结构0.5m,离地面高度0.1m~2m处为饲育区。
A.1.4 洁净房间垂直平行流和乱流的饲育区与恒温恒湿房间相同。
A.2 测量仪器
A.2.1 测量仪器精密度为0.1以上标准水银干湿温度计及热敏电阻式数字型温湿度测定仪。
A.2.2 测量仪器应在有效检定期内。
A.3 测定方法
A.3.1 当设施环境温度波动范围大于2℃,室内相对湿度波动范围大于10%,温湿度测定宜连续进行8h,每次测定间隔为15min~30 min。
A.3.2 乱流洁净室按洁净面积不大于50㎡至少布置测定5个测点,每增加20㎡~50㎡增加3个~5个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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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GB1492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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