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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加热电缆系统的设计
3.7.1 加热电缆热线间距不宜小于100mm。加热电缆热线与外墙内表面距离不得小于100mm,与内墙表面距离宜为200mm~300mm。
3.7.2 加热电缆长度和布线间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L——按加热电缆产品规格选定的电缆总长度(m);
δ——向下传热量占加热电缆供热功率的比例,根据地面构造按表3.7.2取值;
β——考虑家具等遮挡的安全系数;
Q1——房间所需地面向上的散热量(W),按本规程第3.4.5条计算确定;
Px——加热电缆额定电阻时的线功率(W/m),根据加热电缆产品规格选取;
S——加热电缆布线间距(mm);
Fr——敷设加热电缆的地面面积(m²)。
注:计算条件为:加热电缆外表面温度为45℃、敷设间距为200mm;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时,绝热层厚度为20mm,填充层厚度为40mm;采用发泡水泥时,绝热层厚度为40mm,填充层厚度为35mm。
3.7.3 每个房间宜独立设置加热电缆回路。当房间所需供热功率和加热电缆总长度超过产品规格中单根加热电缆的最大总功率或总长度时,应将电缆分设成2个或多个独立回路。每个回路加热电缆的最大总功率或总长度确定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宜超过所选温控器的额定工作电流;
2 不应超过产品规格限制。
3.7.4 加热电缆宜采用平行型布置。
3.7.2 加热电缆长度和布线间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δ——向下传热量占加热电缆供热功率的比例,根据地面构造按表3.7.2取值;
β——考虑家具等遮挡的安全系数;
Q1——房间所需地面向上的散热量(W),按本规程第3.4.5条计算确定;
Px——加热电缆额定电阻时的线功率(W/m),根据加热电缆产品规格选取;
S——加热电缆布线间距(mm);
Fr——敷设加热电缆的地面面积(m²)。
表3.7.2 加热电缆供暖地面向下传热量占加热电缆供热功率的比例
3.7.3 每个房间宜独立设置加热电缆回路。当房间所需供热功率和加热电缆总长度超过产品规格中单根加热电缆的最大总功率或总长度时,应将电缆分设成2个或多个独立回路。每个回路加热电缆的最大总功率或总长度确定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宜超过所选温控器的额定工作电流;
2 不应超过产品规格限制。
3.7.4 加热电缆宜采用平行型布置。
条文说明
3.7.1 下限建议值是出于安全需要,避免间距过小,出现搭接现象。
3.7.4 加热电缆的布置局限性较低温热水系统小,低温热水系统由于水温随行程而变化,需要尽可能将高温段设在热负荷较大的区域,而加热电缆由于线功率比较恒定,不必考虑温度差别的影响;同时加热电缆有单导线和双导线形式,单导线安装时加热电缆必须形成回路,两端与电源连接,双导线产品本身自成回路,只需一端连接电源,布置更加灵活。加热电缆布置方式如图11~图1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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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地面构造
- 3.3 房间热负荷与冷负荷计算
- 3.4 辐射面传热量的计算
- 3.5 水系统设计
- 3.6 管道水力计算
- 3.7 加热电缆系统的设计
- 3.8 温控与热计量
- 3.9 电气设计
- 4 材料
- 4.1 一般规定
- 4.2 绝热层材料
- 4.3 填充层材料
- 4.4 水系统材料
- 4.5 加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材料和温控设备
- 5 施工
- 5.1 一般规定
- 5.2 施工方案及材料、设备检查
- 5.3 绝热层的铺设
- 5.4 加热供冷管系统的安装
- 5.5 加热电缆系统的安装
- 5.6 水压试验
- 5.7 填充层施工
- 5.8 面层施工
- 5.9 卫生间施工
- 5.10 质量验收
- 6 试运行、调试及竣工验收
- 6.1 试运行与调试
- 6.2 竣工验收
- 7 运行与维护
- 附录A 辐射供暖地面构造图示
- 附录B 混凝土填充式热水辐射供暖地面单位面积散热量
- 附录C 管材的选择
- 附录D 管道水力计算
- 附录E 加热供冷管管材物理力学性能
- 附录F 加热电缆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要求
- 附录G 辐射面传热量的测试
- 附录H 工程质量检验表
- 本规程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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