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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入口-开门要求
5.2.1 入口净开门宽度应至少为800mm。
轿门和层门应为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
5.2.2 所有需要的层站(见0.4)应无障碍可接近。
5.2.3 控制系统应能够调整开门保持时间,以适合电梯的使用需求(通常在2s至20s之间),应设置减少该时间的装置(如:在轿厢内设置一个关门按钮)。调整开门保持时间的装置应不能被乘客接近。
5.2.4 GB 7588-2003中7.5.2.1.1.3和GB 21240-2007中7.5.2.1.1.3要求的保护装置(如光幕)应至少覆盖轿厢地坎以上25mm至1800mm之间。该装置应为传感器,以防止乘客直接接触关闭中的门扇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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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引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与定义
- 4 影响可接近性的主要危险和障碍
- 5 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
- 5.1 总则
- 5.2 入口-开门要求
- 5.3 轿厢尺寸、轿厢内的设施、平层准确度/平层保持精度
- 5.4 操作装置和信号
- 6 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的验证
- 7 使用信息
- 7.1 总则
- 7.2 电梯业主的信息
- 附录A(资料性附录)可接近性综述
- 附录B(规范性附录)所考虑的残障的分类
- 附录C(规范性附录)风险分析
- 附录D(资料性附录)易引起过敏的材料
- 附录E(资料性附录)考虑视障人员的指南
- 附录F(规范性附录)数字组合式键盘
- 附录G(资料性附录)其他设施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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