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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资料性) 耐火性能试验结果的使用


D.1 防火封堵组件在实际应用中只能用于耐火极限要求小于或等于其耐火极限测试结果的部位。
D.2 采用本文件规定的标准试件进行试验时,水平试件进行耐火性能试验得出的耐火性能试验结果适用于相应结构形式的垂直构件。
D.3 在实际工程应用中的防火封堵系统或组件,若使用的贯穿物为非阻燃电力电缆时,在封堵材料两侧用电缆防火涂料或电缆用阻燃包带等对非阻燃电力电缆进行保护,其保护长度不少于315mm。
D.4 混凝土构件的耐火性能测试结果适用于厚度大于或等于测试用混凝土构件厚度的混凝土或砖石结构。
D.5 标准试件的耐火性能测试结果只能应用于电缆填充率(管道贯穿率)不大于测试时电缆填充率(管道贯穿率)的情况。标准试件的耐火测试试验结果只能应用于电缆种类相同且不大于测试时电缆外径的情况、管道外径不大于测试时管道外径的情况。
D.6 缝隙标准试件的耐火性能测试结果只能用于与之相同类型的缝隙。在实际应用中,当缝隙宽度和/或位移量小于或等于标准试件时,耐火性能测试结果有效。
D.7 火灾环境条件包括GB/T9978.1标准温升和XF/T714-2007电力火灾温升,设计单位根据防火封堵材料使用具体环境和发生火灾的具体条件进行选择。对于封堵结构两侧存在可燃物的,根据规范规定选择EI类防火封堵材料,使封堵结构能有效阻止火灾蔓延。
D.8 采用标准试件获得的试验结果用于对防火封堵材料产品的质量进行判定,但其耐火试验结果只能表明其在本文件所确定的结构形式下的耐火性能,并不能用于所有的结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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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封堵材料 GB2386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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