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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内容编辑系统
4.0.1 广播电视制播工程应按不同类型内容素材的编辑、加工要求设置相应的技术系统和划分功能分区。
4.0.2 甲级、乙级广播电视制播工程新闻编辑系统应配置UPS电源。
4.0.3 内容编辑系统应按在线热备份方式配置核心服务器。
条文说明
4.0.1 内容编辑对已收集到的各类视频、音频、图片以及文字按照需求进行编辑加工,包括对画面进行配音、配字幕以及完成各种特效制作等。按照功能需求设置新闻编辑室、媒体介质库以及数据机房等。
4.0.2 为保障新闻编辑的时效性和节目的安全播出,新闻编辑系统的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核心设备应采用UPS供电,避免出现由于电源故障等因素造成新闻节目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播出等问题。
4.0.3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有关规定,本条规定了内容编辑系统中服务器的配置要求。
4.0.2 为保障新闻编辑的时效性和节目的安全播出,新闻编辑系统的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核心设备应采用UPS供电,避免出现由于电源故障等因素造成新闻节目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播出等问题。
4.0.3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有关规定,本条规定了内容编辑系统中服务器的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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