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严禁上传、处理、发送、转发涉密信息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24 火灾灵敏度试验


6.24.1 试验步骤
6.24.1.1 按附录E要求将4只试样以感烟最不利方位(相对气流方向为从燃烧实验室中心流向试样)安装在燃烧实验室的顶棚表面上,按6.1.2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24.1.2 对于附录F~附录I要求的每种试验火,在试验前,应使试样稳定工作15min,实验室内应通风换气,直至热电偶、光学烟密度计和离子烟浓度计分别指示温度为(23±5)℃、烟浓度m值小于0.02 dB/m和y值小于0.05为止。
6.24.1.3 按附录F~附录I的要求对每种试验火进行点火。点火后,试验人员应立即离开实验室。关闭所有门、窗或其他开口,以防止空气流动影响试验火。试验期间随时测量ΔT、m值、y值等火灾参数。
6.24.2 试验设备
    满足附录E要求的燃烧实验室。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20517-202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