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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档案防护内容应包括温湿度要求,外围护结构要求,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和安全防范等。
5.1.2 温湿度要求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载体等因素确定。
5.1.3 音像、缩微、电子文件等非纸质档案储存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外,尚应满足使用保管的特殊要求。
条文说明
5.1.1 档案馆建筑应尽量减少外部环境各种因素对档案的影响和损坏,保证档案的安全。
5.1.2 档案库房的温湿度要求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载体的不同,满足各自的要求,对其他各项防护措施要分别设定,不能一刀切。
5.1.3 非纸质载体的档案材料保管库要根据各自载体材料的理化性质要求进行设计,创造适宜于不同载体保管的库房条件。
5.1.2 档案库房的温湿度要求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载体的不同,满足各自的要求,对其他各项防护措施要分别设定,不能一刀切。
5.1.3 非纸质载体的档案材料保管库要根据各自载体材料的理化性质要求进行设计,创造适宜于不同载体保管的库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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