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4 紧固件


4.4.1 铝合金结构连接用普通螺栓、高强度螺栓、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4.4.2 标准紧固件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 验收检查》GB/T 90.1、《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粗牙螺纹》GB/T 3098.2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进行检验,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的检验报告。
    2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进行扭矩系数的检测。
    3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螺纹不应有损伤。
    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铝合金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
    5 锚栓和地脚螺栓螺纹以外的部分,不得涂油。
    6 高强螺栓的试样宜现场取样。
    7 自攻钉、拉铆钉、射钉等,规格、尺寸应与连接的铝合金板材相匹配。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规程 JGJ/T216-2010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