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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12.1.1 本章适用于建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的施工质量验收。
12.1.2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12.1.3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条文说明
12.1.1 本条文规定了本章适用的范围。
12.1.2 本条给出了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和方法。
12.1.3 本条给出了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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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技术与管理
- 3.2 材料与设备
- 3.3 施工与控制
- 3.4 验收的划分
- 4 墙体节能工程
- 4.1 一般规定
- 4.2 主控项目
- 4.3 一般项目
- 5 幕墙节能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2 主控项目
- 5.3 一般项目
- 6 门窗节能工程
- 6.1 一般规定
- 6.2 主控项目
- 6.3 一般项目
- 7 屋面节能工程
- 7.1 一般规定
- 7.2 主控项目
- 7.3 一般项目
- 8 地面节能工程
- 8.1 一般规定
- 8.2 主控项目
- 8.3 一般项目
- 9 采暖节能工程
- 9.1 一般规定
- 9.2 主控项目
- 9.3 一般项目
- 10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 10.1 一般规定
- 10.2 主控项目
- 10.3 一般项目
- 11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 11.1 一般规定
- 11.2 主控项目
- 11.3 一般项目
- 1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 12.1 一般规定
- 12.2 主控项目
- 12.3 一般项目
- 13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 13.1 一般规定
- 13.2 主控项目
- 13.3 一般项目
- 14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 14.1 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 14.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 15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 附录A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 附录B 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表
- 附录C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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