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9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控制
6.9.1 车站入口处应张贴有劝阻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进入车站内或乘坐列车的警告标志。工作人员对发现有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乘客,应责令其出站。
6.9.2 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携带时,应按程序申报并采取必要的消防监护措施。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携带、使用和剩余用量应采取严格的登记制度。
6.9.3 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携带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与乘客分开进出车站和乘坐专用列车。
6.9.4 对于车站内无主或无人认领的包裹、行李应立即转移至远离乘客的安全区域。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6.8 用油系统控制
- 下一节:7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
目录导航
- 前言
- 引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总要求
- 5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要求
- 5.1 一般规定
- 5.2 消防安全责任人
- 5.3 消防安全管理人
- 5.4 部门主管人员
- 5.5 消防安全员
- 5.6 承包、租赁、合作或委托经营
- 6 危险源控制
- 6.1 一般规定
- 6.2 限制可燃物
- 6.3 吸烟管理
- 6.4 明火(动火)管理
- 6.5 电气火源控制
- 6.6 燃气控制
- 6.7 采暖控制
- 6.8 用油系统控制
- 6.9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控制
- 7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
- 7.1 城市轨道交通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 7.2 运营单位应急预案
- 7.3 控制中心应急处理预案(调度指挥预案)
- 7.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应急处理预案
- 7.5 车务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 7.6 乘客疏散预案
- 7.7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 8 消防设施检查与维护管理
- 8.1 消防设施使用操作规程
- 8.2 消防设施检查与维护制度
- 9 抢险救援工具备品
- 10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 11 消防档案
- 参考文献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