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1 外观与标志


3.1.1 易熔合金元件外观应整洁,无裂隙、毛刺和划痕等缺陷。
3.1.2 易熔合金元件应在明显部位标出公称动作温度值或符合表1规定的色标,以及生产企业标志或商标标记应清晰耐久。

表1 易熔合金元件公称动作温度等级相对应的色标颜色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XF863-2010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