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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消防控制室图型显示装置


5.17.1 操作显示装置使其显示建筑总平面图.检查总平面图是否完整、淸晰。
5.17.2 操作显示装置使其显示完整系统区域覆盖模拟图和各层平面图,检查图中是否明确指示出报 警区域、主要部位和各消防设备的名称和物理位置,显示界面是否清晰。
5.17.3 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別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信号,检查显示装置是否在3s内接收,并准确显示相应信号的物理位置,是否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相对应的界面。
5.17.4 使具有多个报警平面图的显示装置处于多报警平面显示状态,检查各报警平面是否能自动和手动查询,是否有总数显示,是否能手动插入使其立即显示首火警相应的报警平面图。
5.17.5 操作显示装置,检查系统内各自消防设备的动态信息。
5.17.6 断开显示装置与其连接的各消防设备连线,检查显示装置是否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
5.17.7 使显示装置显示故障或联动界面,输入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显示装置是否能立即转入火灾报警界面的显示。显示装置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联网时,应同时查看显示装置(可通过传输装置)是否向远程监控中心传送信息的功能。
5.17.8 手动操作显示装置向远程监控中心传送信息的报警装置,检查其向远程监控中心的手动报警功能和信息传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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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 GB2983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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