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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低温(运行)试验


4.10.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低温条件下使用的适应性。
4.10.2 试验方法
4.10.2.1 将试样及其底座放在低温试验箱中,接通控制和指示设备,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4.10.2.2 在温度15℃~20℃、相对湿度不大于70%的条件下保持1 h,然后以不大于0.5℃/mm的降温速率,将温度降至-10℃±3℃,在此条件下保持2 h(试样不应有结冰现象)。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 试样的工作状态。
4.10.2.3 试验后,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 h。然后按4.2.3条规定方法测量响应点D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D值相比较,大者为Dmax,小者为Dmin计算响应阈值比Smax:Smin
4.10.3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试验后,试样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晌应阈
值比Smax:Smin应不大于1.3。
4.10.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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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GB1279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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