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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J 钢结构工程计量方法
J.0.1 钢结构构件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结构柱指由柱底板底部开始至顶部,由工厂制作完成的部分,梁间柱长度原则上取梁间净距;
2 钢结构梁指与柱或与梁连接的横向构件,包括悬臂梁等构件;
3 钢结构支撑指垂直支撑、水平支撑等支撑构件;
4 钢结构楼梯指楼梯板、楼梯梁以及楼梯平台。
J.0.2 钢结构设计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钢、管材、索杆等应按规格、形状、尺寸分类,算出设计长度后乘以其产品标准规定的单位质量为设计量;
2 钢板、钢带、压型钢板等板材应按规格、厚度分类,根据设计尺寸算出面积(或体积)后乘以其产品标准规定的单位质量为设计量;
3 紧固件(螺栓)、栓钉等应根据设计文件按规格、形状、尺寸分类确定个数(套数)或换算其质量(个数乘以单位质量)为设计量;
4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根据设计文件按规格分类确定套数;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由1个螺栓、1个螺母和2个垫圈组成;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由1个螺栓、1个螺母和1个垫圈组成;
5 焊缝设计量应根据设计文件所要求的焊缝尺寸计算熔敷金属量来确定;
6 节点钢板应按设计尺寸来计算其面积,对于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可取其外接矩形面积来计算;
7 对螺栓孔、坡口、扇形切角以及梁柱连接间隙等不应扣除,开孔面积小于0.1㎡的设备管道开口也不应扣除。
J.0.3 工程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结构工程量应为设计量乘以损耗调整系数取得,损耗调整系数应按表J.0.3执行。
2 复杂结构钢材的损耗调整系数可由合同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 计算数值应保留两位小数,数字尾数可按四舍五入取舍。
J.0.4 钢结构防护涂装工程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腐涂装工程量应取钢结构构件表面积,螺栓、构件切口、重叠部位及开孔面积小于0.1㎡不予扣除;
2 防火涂料工程量应按设计文件要求的涂层厚度中心线计算其面积,当采用超薄层防火涂料时,可取钢结构构件表面积,构件连接部位、设备孔补强等引起的缺损量不大于0.5㎡时,可不予扣除;
3 涂装工程量也可按照合同约定,采用合适的统计或系数的简易算法。
1 钢结构柱指由柱底板底部开始至顶部,由工厂制作完成的部分,梁间柱长度原则上取梁间净距;
2 钢结构梁指与柱或与梁连接的横向构件,包括悬臂梁等构件;
3 钢结构支撑指垂直支撑、水平支撑等支撑构件;
4 钢结构楼梯指楼梯板、楼梯梁以及楼梯平台。
J.0.2 钢结构设计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钢、管材、索杆等应按规格、形状、尺寸分类,算出设计长度后乘以其产品标准规定的单位质量为设计量;
2 钢板、钢带、压型钢板等板材应按规格、厚度分类,根据设计尺寸算出面积(或体积)后乘以其产品标准规定的单位质量为设计量;
3 紧固件(螺栓)、栓钉等应根据设计文件按规格、形状、尺寸分类确定个数(套数)或换算其质量(个数乘以单位质量)为设计量;
4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根据设计文件按规格分类确定套数;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由1个螺栓、1个螺母和2个垫圈组成;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由1个螺栓、1个螺母和1个垫圈组成;
5 焊缝设计量应根据设计文件所要求的焊缝尺寸计算熔敷金属量来确定;
6 节点钢板应按设计尺寸来计算其面积,对于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可取其外接矩形面积来计算;
7 对螺栓孔、坡口、扇形切角以及梁柱连接间隙等不应扣除,开孔面积小于0.1㎡的设备管道开口也不应扣除。
J.0.3 工程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结构工程量应为设计量乘以损耗调整系数取得,损耗调整系数应按表J.0.3执行。
表J.0.3 损耗调整系数
3 计算数值应保留两位小数,数字尾数可按四舍五入取舍。
J.0.4 钢结构防护涂装工程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腐涂装工程量应取钢结构构件表面积,螺栓、构件切口、重叠部位及开孔面积小于0.1㎡不予扣除;
2 防火涂料工程量应按设计文件要求的涂层厚度中心线计算其面积,当采用超薄层防火涂料时,可取钢结构构件表面积,构件连接部位、设备孔补强等引起的缺损量不大于0.5㎡时,可不予扣除;
3 涂装工程量也可按照合同约定,采用合适的统计或系数的简易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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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4 原材料及成品验收
- 4.1 一般规定
- 4.2 钢 板
- 4.3 型材、管材
- 4.4 铸钢件
- 4.5 拉索、拉杆、锚具
- 4.6 焊接材料
- 4.7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 4.8 球节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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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0 膜结构用膜材
- 4.11 涂装材料
- 4.12 成品及其他
- 5 焊接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2 钢构件焊接工程
- 5.3 栓钉(焊钉)焊接工程
- 6 紧固件连接工程
- 6.1 一般规定
- 6.2 普通紧固件连接
- 6.3 高强度螺栓连接
- 7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
- 7.1 一般规定
- 7.2 切 割
- 7.3 矫正和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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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制 孔
- 8 钢构件组装工程
- 8.1 一般规定
- 8.2 部件拼接与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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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钢构件外形尺寸
- 9 钢构件预拼装工程
- 9.1 一般规定
- 9.2 实体预拼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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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单层、多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基础和地脚螺栓(锚栓)
- 10.3 钢柱安装
- 10.4 钢屋(托)架、钢梁(桁架)安装
- 10.5 连接节点安装
- 10.6 钢板剪力墙安装
- 10.7 支撑、檩条、墙架、次结构安装
- 10.8 钢平台、钢梯安装
- 10.9 主体钢结构
- 11 空间结构安装工程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支座和地脚螺栓(锚栓)安装
- 11.3 钢网架、网壳结构安装
- 11.4 钢管桁架结构
- 11.5 索杆制作
- 11.6 膜单元制作
- 11.7 索杆安装
- 11.8 膜结构安装
- 12 压型金属板工程
- 12.1 一般规定
- 12.2 压型金属板制作
- 12.3 压型金属板安装
- 12.4 固定支架安装
- 12.5 连接构造及节点
- 12.6 金属屋面系统
- 13 涂装工程
- 13.1 一般规定
- 13.2 防腐涂料涂装
- 13.3 连接部位涂装及涂层缺陷修补
- 13.4 防火涂料涂装
- 14 钢结构分部竣工验收
- 附录A 钢材复验检测项目与检测方法
- 附录B 紧固件连接工程检验项目
- 附录C 金属屋面系统抗风揭性能检测方法
- 附录D 防腐涂装工艺评定
- 附录E 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厚度测定方法
- 附录F 钢结构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
- 附录G 钢结构工程有关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 附录H 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质量验收记录表
- 附录J 钢结构工程计量方法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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