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6 站用直流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7.6.1 电站应设置站用直流系统,宜与通信电源整合为一体化电源。
7.6.2 电站直流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的规定。
7.6.3 站用交流事故停电时间应按不小于2.0h计算。
7.6.4 大、中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直流系统宜采用2组蓄电池,接线宜采用二段单母线接线,二段直流母线之间宜设联络电器,蓄电池组应分别接于不同母线段。小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站用直流系统宜采用1组蓄电池,接线可采用单母分段或单母线接线。
7.6.5 电站宜设置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并应满足计算机监控系统、消防等重要负荷供电的要求。交流不间断电源宜采用站用直流系统供电。
7.6.2 电站直流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的规定。
7.6.3 站用交流事故停电时间应按不小于2.0h计算。
7.6.4 大、中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直流系统宜采用2组蓄电池,接线宜采用二段单母线接线,二段直流母线之间宜设联络电器,蓄电池组应分别接于不同母线段。小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站用直流系统宜采用1组蓄电池,接线可采用单母分段或单母线接线。
7.6.5 电站宜设置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并应满足计算机监控系统、消防等重要负荷供电的要求。交流不间断电源宜采用站用直流系统供电。
条文说明
7.6.2~7.6.4 这三条规定了直流系统事故停电时间、蓄电池组及其接线方式选取的基本原则。
7.6.5 本条提出了电站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建设原则。为减少运行维护工作量,交流不间断电源宜计入直流负荷,不设单独蓄电池。
7.6.5 本条提出了电站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建设原则。为减少运行维护工作量,交流不间断电源宜计入直流负荷,不设单独蓄电池。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7.5 二次设备布置
- 下一节:7.7 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站址选择
- 4 站区规划和总布置
- 5 储能系统
- 5.1 分类
- 5.2 储能单元
- 5.3 功率变换系统
- 5.4 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
- 5.5 布置
- 6 电气一次
- 6.1 并网要求
- 6.2 电气主接线
- 6.3 电气设备选择
- 6.4 电气设备布置
- 6.5 站用电源及照明
- 6.6 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及防雷接地
- 6.7 电缆选择与敷设
- 7 系统及电气二次
- 7.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 7.2 调度自动化
- 7.3 通信
- 7.4 计算机监控系统
- 7.5 二次设备布置
- 7.6 站用直流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 7.7 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 8 土建
- 8.1 建筑
- 8.2 结构
- 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0 给水和排水
- 11 消防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 11.3 建筑防火
- 11.4 火灾探测及消防报警
- 12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 12.1 一般规定
- 12.2 环境保护
- 12.3 水土保持
- 13 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