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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特低电压配电系统
4.4.1 特低电压配电系统的电压不应超过交流50V或直流120V。
4.4.2 特低电压配电回路的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低电压配电回路的线缆应选用铜芯导体;
2 铜芯导体应满足最小截面面积和机械强度的要求;
3 当特低电压配电回路与低压配电回路敷设在同一金属槽盒内时,应采用带接地的金属隔离措施。
4.4.3 采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的照明回路应设置过负荷和短路保护。
条文说明
4.4.1 特低电压(ELV)配电系统的电压限值(交流50V或直流120V)见《建筑物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GB/T18379-2001有关Ⅰ类电压限值的规定。ELV包括安全特低电压(SELV)系统和保护特低电压(PELV)系统,电压都不能超过特低电压(ELV)系统的电压限值。
4.4.2 本条特低电压配电回路布线是指特低电压配电系统的布线,不同于智能化系统的布线,因为智能化系统布线主要考虑各种性能指标以及电磁干扰等的影响。而特低电压配电系统的布线主要考虑用电安全。当特低电压配电回路与交流220V/380V低压配电回路敷设在同一金属槽盒内时,应全程采用可靠的带接地的金属隔离措施,且金属隔离全程中不能断开。
特低电压配电回路的线缆选用铜芯导体,除应满足最小截面面积和机械强度的基本要求外,其具体截面面积还应根据导体的实际载流量、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电压损失、动稳定、热稳定等条件来确定。
按照特低电压系统布线的机械强度要求,对于交流回路的相导体和直流回路带电导体的最小截面面积可按《低压电气装置第552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布线系统》GB/T16895.6-2014表52.2进行选取。其值不应小于1.5mm²。
4.4.3 使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的照明回路,由于存在着灯具更换以及容量、数量增加的可能性,具有潜在的过负荷和短路的安全隐患,必须设置过负荷和短路保护,以保证人身安全和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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