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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F.0.1 本方法适用于带有保温层建筑外墙的节能构造钻芯检验。
F.0.2 检验应在外墙施工完工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
F.0.3 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实施。
F.0.4 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取样部位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取样部位应由检测人员随机抽样确定,不得在外墙施工前预先确定;
2 取样部位应选取节能构造有代表性的外墙上相对隐蔽的部位,并宜兼顾不同朝向和楼层;
3 外墙取样数量为一个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取样部位宜均匀分布,不宜在同一个房间外墙上取2个或2个以上芯样。
F.0.5 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可采用空心钻头,从保温层一侧钻取直径70mm的芯样。钻取芯样深度为钻透保温层到达结构层或基层表面,必要时也可钻透墙体。
当外墙的表层坚硬不易钻透时,也可局部剔除坚硬的面层后钻取芯样。但钻取芯样后应恢复原有外墙的表面装饰层。
F.0.6 钻取芯样时应尽量避免冷却水流入墙体内及污染墙面。从空心钻头中取出芯样时应谨慎操作,以保持芯样完整。当芯样严重破损难以准确判断节能构造或保温层厚度时,应重新取样检验。
F.0.7 对钻取的芯样,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1 对照设计图纸观察、判断保温材料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也可采用其他方法加以判断;
2 用分度值为1mm的钢尺,在垂直于芯样表面(外墙面)的方向上量取保温层厚度,精确到1mm;
3 观察或剖开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F.0.8 在垂直于芯样表面(外墙面)的方向上实测芯样保温层厚度,当实测厚度的平均值达到设计厚度的95%及以上时,应判定保温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应判定保温层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F.0.9 实施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机构应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格式可参照表F.0.9样式。检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2 芯样状态的描述;
3 实测保温层厚度,设计要求厚度;
4 给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检验结论;
5 附有带标尺的芯样照片并在照片上注明每个芯样的取样部位;
6 监理单位取样见证人的见证意见;
7 参加现场检验的人员及现场检验时间;
8 检测发现的其他情况和相关信息。
F.0.10 当取样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见证检测机构增加一倍数量再次取样检验。仍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判定围护结构节能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此时应根据检验结果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重新验算外墙的热工性能,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F.0.11 外墙取样部位的修补,可采用聚苯板或其他保温材料制成的圆柱形塞填充并用建筑密封胶密封。修补后宜在取样部位挂贴注有“外墙节能构造检验点”的标志牌。
F.0.2 检验应在外墙施工完工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
F.0.3 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实施。
F.0.4 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取样部位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取样部位应由检测人员随机抽样确定,不得在外墙施工前预先确定;
2 取样部位应选取节能构造有代表性的外墙上相对隐蔽的部位,并宜兼顾不同朝向和楼层;
3 外墙取样数量为一个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取样部位宜均匀分布,不宜在同一个房间外墙上取2个或2个以上芯样。
F.0.5 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可采用空心钻头,从保温层一侧钻取直径70mm的芯样。钻取芯样深度为钻透保温层到达结构层或基层表面,必要时也可钻透墙体。
当外墙的表层坚硬不易钻透时,也可局部剔除坚硬的面层后钻取芯样。但钻取芯样后应恢复原有外墙的表面装饰层。
F.0.6 钻取芯样时应尽量避免冷却水流入墙体内及污染墙面。从空心钻头中取出芯样时应谨慎操作,以保持芯样完整。当芯样严重破损难以准确判断节能构造或保温层厚度时,应重新取样检验。
F.0.7 对钻取的芯样,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1 对照设计图纸观察、判断保温材料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也可采用其他方法加以判断;
2 用分度值为1mm的钢尺,在垂直于芯样表面(外墙面)的方向上量取保温层厚度,精确到1mm;
3 观察或剖开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F.0.8 在垂直于芯样表面(外墙面)的方向上实测芯样保温层厚度,当实测厚度的平均值达到设计厚度的95%及以上时,应判定保温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应判定保温层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F.0.9 实施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机构应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格式可参照表F.0.9样式。检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表F.0.9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
1 抽样方法、抽样数量与抽样部位;2 芯样状态的描述;
3 实测保温层厚度,设计要求厚度;
4 给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检验结论;
5 附有带标尺的芯样照片并在照片上注明每个芯样的取样部位;
6 监理单位取样见证人的见证意见;
7 参加现场检验的人员及现场检验时间;
8 检测发现的其他情况和相关信息。
F.0.10 当取样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见证检测机构增加一倍数量再次取样检验。仍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判定围护结构节能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此时应根据检验结果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重新验算外墙的热工性能,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F.0.11 外墙取样部位的修补,可采用聚苯板或其他保温材料制成的圆柱形塞填充并用建筑密封胶密封。修补后宜在取样部位挂贴注有“外墙节能构造检验点”的标志牌。
条文说明
F.0.1 给出本方法的适用范围。当对围护结构中墙体之外的部位(如屋面、地面等)进行节能构造检验时,也可以参照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进行。
F.0.2 给出采用本方法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时间。即应在外墙施工完工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
F.0.3 给出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取样部位和数量规定。实施时应事先制定方案,在确定取样部位后在图纸上加以标注。
F.0.5 给出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方法。标准建议钻取直径70mm的芯样,是综合考虑了多种直径芯样的实际效果后确定的。实施时如有困难,也可以采取50mm~100mm范围内的其他直径。由于检验目的是验证墙体节能构造,故钻取芯样深度只需要钻透保温层到达结构层或基层表面即可。
F.0.6 为避免钻取芯样时冷却水流入墙体内或污染墙面,钻芯时应采用内注水冷却方式的钻头。
F.0.7 给出对芯样的检查方法。可分为3个步骤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记录(原始记录):
1 对照设计图纸观察、判断;
2 量取厚度;
3 观察或剖开检查构造做法。
F.0.8 给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结论的判断方法。即实测厚度的平均值达到设计厚度的95%及以上时,应判符合;否则应判不符合设计要求。
F.0.9 给出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检验报告主要内容。这些内容实际上也是对检测报告的基本要求。无论是由检测单位还是由施工单位进行检验,均应按照这些内容和报告格式的要求出具报告,并应保存检验原始记录以备查对。
F.0.10 当出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首先应考虑取点的代表性及偶然性等因素,故应增加一倍数量再次取样检验。当证实确实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统一标准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此时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重新验算房屋的热工性能,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F.0.11 给出对外墙取样部位的修补要求。标准要求采用保温材料填充并用建筑胶密封。实际操作中应注意填塞密实并封闭严密,不允许使用混凝土或碎砖加砂浆等材料填塞,以避免产生热桥。标准建议修补后宜在取样部位挂贴标志牌加以标示。
F.0.2 给出采用本方法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时间。即应在外墙施工完工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
F.0.3 给出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取样部位和数量规定。实施时应事先制定方案,在确定取样部位后在图纸上加以标注。
F.0.5 给出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方法。标准建议钻取直径70mm的芯样,是综合考虑了多种直径芯样的实际效果后确定的。实施时如有困难,也可以采取50mm~100mm范围内的其他直径。由于检验目的是验证墙体节能构造,故钻取芯样深度只需要钻透保温层到达结构层或基层表面即可。
F.0.6 为避免钻取芯样时冷却水流入墙体内或污染墙面,钻芯时应采用内注水冷却方式的钻头。
F.0.7 给出对芯样的检查方法。可分为3个步骤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记录(原始记录):
1 对照设计图纸观察、判断;
2 量取厚度;
3 观察或剖开检查构造做法。
F.0.8 给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结论的判断方法。即实测厚度的平均值达到设计厚度的95%及以上时,应判符合;否则应判不符合设计要求。
F.0.9 给出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检验报告主要内容。这些内容实际上也是对检测报告的基本要求。无论是由检测单位还是由施工单位进行检验,均应按照这些内容和报告格式的要求出具报告,并应保存检验原始记录以备查对。
F.0.10 当出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首先应考虑取点的代表性及偶然性等因素,故应增加一倍数量再次取样检验。当证实确实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统一标准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此时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重新验算房屋的热工性能,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F.0.11 给出对外墙取样部位的修补要求。标准要求采用保温材料填充并用建筑胶密封。实际操作中应注意填塞密实并封闭严密,不允许使用混凝土或碎砖加砂浆等材料填塞,以避免产生热桥。标准建议修补后宜在取样部位挂贴标志牌加以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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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技术与管理
- 3.2 材料与设备
- 3.3 施工与控制
- 3.4 验收的划分
- 4 墙体节能工程
- 4.1 一般规定
- 4.2 主控项目
- 4.3 一般项目
- 5 幕墙节能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2 主控项目
- 5.3 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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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一般规定
- 6.2 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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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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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 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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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 11.1 一般规定
- 11.2 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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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 12.1 一般规定
- 12.2 主控项目
- 12.3 一般项目
- 13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 13.1 一般规定
- 13.2 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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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
- 14.1 一般规定
- 14.2 主控项目
- 14.3 一般项目
- 15 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程
- 15.1 一般规定
- 15.2 主控项目
- 15.3 一般项目
- 16 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
- 16.1 一般规定
- 16.2 主控项目
- 16.3 一般项目
- 17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 17.1 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 17.2 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验
- 18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 附录A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复验项目
- 附录B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现场拉拔检验方法
- 附录C 保温板粘结面积比剥离检验方法
- 附录D 保温浆料干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检验方法
- 附录E 中空玻璃密封性能检验方法
- 附录F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 附录G 正常检验抽样判定
- 附录H 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表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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