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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管道连接


5.2.1 管道连接前应确认管材、管件的规格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5.2.2 管道系统的配管与连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坐标和标高线绘制实测施工图;
    2 按实测施工图配管;
    3 确定管材和管件的安装顺序,进行预装配;
    4 进行管道连接。
5.2.3 配管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切割前应先确认管材无损伤、无变形;
    2 切割工具宜采用专用的电动切管机、手动切管器或手动管割刀;
    3 管材宜采用圆周环绕切割,应保持截面周向匀称,管口不得变形;
    4 管材切割后,管口的端面应平整,并应垂直于管轴线,切斜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5.2.3 切斜的质量要求
切斜的质量要求
5.2.4 管材切割后,管端的内外毛刺宜采用专用修边工具清除干净。
5.2.5 管材切割后,管端如有变形,应采用专用整形工具对管端整圆。
5.2.6 管道连接前,应将管材与管件的内外污垢与杂质清除干净,有密封材料的管件,应检查密封材料和连接面,不得有伤痕、杂物。
5.2.7 管道连接应按安装顺序和方法的要求进行。
5.2.8 管道需拆卸的场合可采用沟槽式连接、承插式T型连接、法兰连接和活接连接等连接方式。
5.2.9 采用沟槽式连接的金属管道,当需要拆卸时,应泄压泄水后拆卸。
5.2.10 当镀锌钢管、焊接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螺纹长度可按表5.2.10确定。
表5.2.10 螺纹长度
螺纹长度
5.2.11 管道的连接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附录E的规定。
5.2.12 当镀锌钢管采用卡压式连接或环压式连接时,连接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A.5节的规定。
5.2.13 公称尺寸不大于50mm,且壁厚小于或等于3.5mm的钢管可采用气焊。
5.2.14 当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盘面应平整、无裂纹,密封面上不得有斑疤、砂眼及辐射状沟纹。
5.2.15 法兰连接的橡胶垫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垫圈厚度应均匀,且无老化、皱纹等缺陷;当采用非整体垫圈时,拼缝应平整且粘结良好。
    2 当管道公称尺寸小于或等于DN600时,垫圈厚度宜为3mm~4mm;当管道公称尺寸大于或等于DN700时,垫圈厚度宜用为5mm~6mm。
    3 垫圈内径应与法兰内径一致,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管道公称尺寸不大于150mm时,允许偏差应为+3mm;
      2) 当管道公称尺寸不小于200mm时,允许偏差应为+5mm。
    4 垫圈外径应与法兰密封面外缘平齐。
5.2.16 当薄壁不锈钢管采用卡压式连接、环压式连接、卡粘式连接或锥螺纹连接时,其规格尺寸及承口尺寸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不锈钢卡压式管件组件 第1部分:卡压式管件》GB/T 19228.1、《不锈钢卡压式管件组件 第2部分:连接用薄壁不锈钢管》GB/T 19228.2、《不锈钢卡压式管件组件 第3部分:O形橡胶密封圈》GB/T 19228.3、《不锈钢环压式管件》GB/T 33926、《薄壁不锈钢卡压式和沟槽式管件》CJ/T 152、《沟槽式管接头》CJ/T 156、《齿环卡压式薄壁不锈钢管件》CJ/T 520的规定。采用密封圈密封的薄壁不锈钢管组对前,密封圈位置应正确。
5.2.17 铜管管道系统应采用铜制管件、附件。铜管与钢制设备连接时,应采用铜合金配件。
5.2.18 碳钢管、薄壁不锈钢管、球墨铸铁管和铜管也可采用插合自锁卡簧式连接。
条文说明
5.2.3 关于切斜e补充一个图样,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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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15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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