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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现场勘查
2.3.1 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宜按各设计阶段的勘察要求分阶段进行勘察;或采用一次性现场勘查,分阶段设计。
2.3.2 瞭望塔(或前端基站)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各项工程设施,同时应与监测范围内的其他防火建设工程相结合,不应重复建设。
2.3.3 瞭望塔(或前端基站)应根据建设地点的地质、地形以及相关的气象、水文等资料,布设防震、防地质灾害、防水土流失、防风等安全保护措施。
条文说明
2.3.1~2.3.3 设计前应对人工瞭望塔和视频监控塔建设地点的地质、土壤、植被、气候等自然条件,供电、供水、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进行现场勘查,提出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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