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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桥梁


6.2.1  桥梁设计应以绿地总体设计布局为依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应满足通航的要求。

6.2.2  考虑重车较少,通行机动车的桥梁应按公路二级荷载的80%计算,桥两端应设置限载标志。

6.2.3  人行桥梁,桥面活荷载应按3.5kN/m2计算,桥头设置车障。

6.2.4  不设护栏的桥梁、亲水平台等临水岸边,必须设置宽2.00m以上的水下安全区,其水深不得超过0.70m。汀步两侧水深不得超过0.50m。

6.2.5  通游船的桥梁,其桥底与常水位之间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50m。

条文说明

6.2.4  绿地的水岸宜用防腐木、石材等构筑亲水平台,让游人亲近水面,观景、嬉水。亲水平台临水一侧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设置栏杆、链条,种植护岸水生植物,或者沿岸边设置水深不大于0.70m的浅水区。沿水岸还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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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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