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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地下管线数据库的建库过程应包括数据结构设计、数据处理、数据检查、数据入库等。
5.1.2 地下管线数据库应按专题以分层方式管理各类数据,或按对象关系模型组织数据,并建立统一的命名规则。
5.1.3 地下管线数据库的设计和建立应能适应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
5.1.4 地下管线数据库的数据内容应包括地下管线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元数据。
条文说明
5.1.1~5.1.4 地下管线数据是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核心数据,包括描述地下管线空间位置的空间数据和描述不同管线特性的属性数据。随着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由信息化管理转向智慧化管理,因此,对于已经开展地下管线智慧化建设的城市,可将动态监测、智能调配等数据一并纳入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中进行统一管理或实现互通互联共享应用。
    本节规定了地下管线数据的组织方式。对于种类众多的地下管线数据,建立统一、规范的属性数据结构,有利于提高从外业到内业各工序的工作效率。本节还规定了地下管线属性信息的编码要求。专业管线的某些属性一般具有一定的规律,为了确保采集数据能够实现表达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也便于实现数据采集和运维以及适应信息系统建设要求,需要依据不同专业建立统一的数据字典,实现统一编码、统一表达,实现快速输入、快速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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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26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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