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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生物安全设备的现场检测


10.2.1  需要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的生物安全设备包括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设备、IVC、负压解剖台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该设备进行现场检测并按本规范附录B进行记录:

    1  生物安全实验室竣工后,投入使用前,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设备等已安装完毕。

    2  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设备等被移动位置后。

    3  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设备等进行检修后。

    4  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设备等更换高效过滤器后。

    5  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设备等一年一度的常规检测。

10.2.2  新安装的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设备等,应具有合格的出厂检测报告,并应现场检测合格且出具检测报告后才可使用。

10.2.3  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设备等的现场检测项目应符合表10.2.3的要求,其中第1项~5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不应使用。对现场具备检测条件的、从事高风险操作的生物安全柜和动物隔离设备应进行高效过滤器的检漏,检漏方法应按生物安全实验室高效过滤器的检漏方法执行。

10.2.4  垂直气流平均风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测方法:对于Ⅱ级生物安全柜等具备单向流的设备,在送风高效过滤器以下0.15m处的截面上,采用风速仪均匀布点测量截面风速。测点间距不大于0.15m,侧面距离侧壁不大于0.1m,每列至少测量3点,每行至少测量5点。

    评价标准:平均风速不低于产品标准要求。

10.2.5  工作窗口的气流流向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测方法:可采用发烟法或丝线法在工作窗口断面检测,检测位置包括工作窗口的四周边缘和中间区域。

    评价标准:工作窗口断面所有位置的气流均明显向内,无外逸,且从工作窗口吸入的气流应直接吸入窗口外侧下部的导流格栅内,无气流穿越工作区。

10.2.6  工作窗口的气流平均风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测方法:1  风量罩直接检测法:采用风量罩测出工作窗口风量,再计算出气流平均风速。2  风速仪直接检测法:宜在工作窗口外接等尺寸辅助风管,用风速仪测量辅助风管断面风速,或采用风速仪直接测量工作窗口断面风速,采用风速仪直接测量时,每列至少测量3点,至少测量5列,每列间距不大于0.15m。3  风速仪间接检测法:将工作窗口高度调整为8cm高,在窗口中间高度均匀布点,每点间距不大于0.15m,计算工作窗口风量,计算出工作窗口正常高度(通常为20cm或25cm)下的平均风速。

    评价标准:工作窗口断面上的平均风速值不低于产品标准要求。

10.2.7  工作区洁净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测方法:采用粒子计数器在工作区检测。粒子计数器的采样口置于工作台面向上0.2m高度位置对角线布置,至少测量5点。

    评价标准:工作区洁净度应达到5级。

10.2.8  噪声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测方法:对于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设备等应在前面板中心向外0.3m,地面以上1.1m处用声级计测量噪声。对于必须和实验室通风系统同时开启的生物安全柜和动物隔离设备等,有条件的,应检测实验室通风系统的背景噪声,必要时进行检测值修正。

    评价标准:噪声不应高于产品标准要求。

10.2.9  照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测方法:沿工作台面长度方向中心线每隔0.3m设置一个测量点。与内壁表面距离小于0.15m时,不再设置测点。

    评价标准;平均照度不低于产品标准要求。

10.2.10  高效过滤器的检漏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测方法:在高效过滤器上游引入大气尘或发人工尘,在过滤器下游采用光度计或粒子计数器进行检漏,具备扫描检漏条件的,应进行扫描检漏,无法扫描检漏的,应检测高效过滤器效率。

    评价标准:对于采用扫描检漏高效过滤器的评价标准同生物安全实验室高效过滤器的检漏;对于不能进行扫描检漏,而采用检测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的,其整体透过率不应超过0.005%。

10.2.11  Ⅲ级生物安全柜和动物隔离设备等非单向流送风设备的送风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测方法:在送风高效过滤器出风面10cm~15cm处或在进风口处测风速,计算风量。

    评价标准:不低于产品设计值。

10.2.12  Ⅱ级生物安全柜和动物隔离设备箱体静压差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测方法:测量正常运转状态下,箱体对所在实验室的相对负压。

    评价标准:不低于产品设计值。

10.2.13  Ⅱ级生物安全柜和动物隔离设备严密性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测方法:采用压力衰减法,将箱体抽真空或打正压,观察一定时间内的压差衰减,记录温度和大气压变化,计算衰减率。

    评价标准:严密性不低于产品设计值。

10.2.14  Ⅲ级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设备、手套箱式解剖台的手套口风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测方法:人为摘除一只手套,在手套口中心检测风速。

    评价标准:手套口中心风速不低于0.7m/s。

10.2.15  生物安全柜在有条件时,宜在现场进行箱体的漏泄检测,生物安全柜漏电检测,接地电阻检测。

10.2.16  生物安全柜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本规范第9.4.2条中的相关要求。

10.2.17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要对活毒废水处理设备、高压灭菌锅、动物尸体处理设备等进行检测。

    1  实验室竣工后,投入使用前,设备安装完毕。

    2  设备经过检修后。

    3  设备更换阀门、安全阀后。

    4  设备年度常规检测。

10.2.18  活毒废水处理设备、高压灭菌锅、动物尸体处理设备等带有高效过滤器的设备应进行高效过滤器的检漏,且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0.1.7条的规定。

10.2.19  活毒废水处理设备、动物尸体处理设备等产生活毒废水的设备应进行活毒废水消毒灭菌效果的验证。

10.2.20  活毒废水处理设备、高压灭菌锅、动物尸体处理设备等产生固体污染物的设备应进行固体污染物消毒灭菌效果的验证。

条文说明

10.2.1  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设备、IVC、负压解剖台等设备的运行通常与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系统相关联,是第一道、也是最关键的安全屏障,这些设备的各项参数都是需要安装后进行现场调整的,因此,当出现可能影响其性能的情况后,一定要对其性能进行检测验证。

10.2.2  除必须进行出厂前的合格检测以外,还要在现场安装完毕后,进行调试和检测,并提供现场检测合格报告。

10.2.3  对于生物安全柜的检测,本次修订增加了高效过滤器的检漏以及适用于Ⅲ级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设备等的部分项目。在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工作中,应重视生物安全柜的检测,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的检漏包括送风、排风高效过滤器。

10.2.4  一般生物安全柜、单向流解剖台的垂直气流平均风速不应低于0.25m/s,风速过高可能会对实验室操作产生影响,也不适宜。上一版的规范中规定检测点间距不大于0.2m,根据大量检测实践证明,生物安全柜的风速大体规律、均匀,因此,0.2m间距应足以达到测点要求,但一些相关标准和厂家的检测要求中,规定间距为0.15m,因此,本次修订时将要求统一。

10.2.5  工作窗口的气流,最容易发生外逸的位置是窗口两侧和上沿,应重点检查。

10.2.6  采用风速仪直接测量时,通常窗口上沿风速很低,小于0.2m/s,中间位置大约0.5m/s,窗口下沿风速最高,大约1m/s,窗口平均风速大于0.5m/s,经过大量实践,虽然窗口风速差异大,但同样可以准确得出检测结果,且检测效率高于其他方法。在风速仪间接检测法中,通过实验确认,将生物安全柜窗口降低到8cm左右时,窗口风速的均匀性增加,其中心位置的风速近似等于平均风速。因阻力变化引起的风量变化忽略不计。

10.2.7  检测工作区洁净度时,对于开敞式的生物安全柜或动物隔离设备等,靠近窗口的测点不宜太向外,以避免吸入气流对洁净度检测的影响,对于封闭式的设备,应将检验仪器置于被测设备内,将检测仪器设为自动状态,封闭设备后,进行检测。

10.2.8  噪声检测位置,是人员坐着操作时耳朵的位置。噪声检测时应保持检测环境安静,对于背景噪声的修正方法可参考《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

10.2.9  对于生物安全柜通常要求平均照度不低于650lx,检测时应注意规避日光或实验室照明的影响。

10.2.10  部分生物安全柜和动物隔离设备已经预留了发尘和检测位置,对于没有预留位置的生物安全柜和动物隔离设备,可在操作区发人工尘,在排风过滤器出风面检漏,或在排风管开孔,进行检漏。

10.2.11  检测时应将风速仪置于生物安全柜或动物隔离设备内,重新封闭生物安全柜或动物隔离设备,利用操作手套进行检测。

10.2.12  通常利用设备本身压差显示装置的测孔进行检测。

10.2.13  由于生物安全柜和动物隔离设备的体积小,温度波动引起的压力变化更加明显,因此检测过程中必须同时精确测量设备内部和环境的温度,以便修正。通常测试周期(1h内),箱体内的温度变化不得超过0.3℃,环境温度不超过1℃,大气压变化不超过100Pa。检测压力通常设备验收时采用1000Pa,运行检查验收采用250Pa,或根据需要和委托方协商确定。

10.2.14  手套口风速的检测目的是防止万一手套脱落时,设备内的空气不会外逸。

10.2.15  生物安全柜箱体漏泄检测、漏电检测、接地电阻检测的方法可参照《生物安全柜》JG 170的规定。

10.2.16  对于一些建造时间较早的实验室,由于条件所限,生物安全柜的安装通常达不到要求,生物安全柜安装过于紧凑,会造成生物安全柜维护的不便。

10.2.17  活毒废水处理设备一般具有固液分离装置、过压保护装置、清洗消毒装置、冷却装置等功能。活毒废水处理设备、高压灭菌器、动物尸体处理设备等需验证温度、压力、时间等运行参数对灭活微生物的有效性。高温灭菌是处理生物安全实验室活毒废水最常用到的方法之一,固液分离装置可以避免固体渣滓进入到设备中引起堵塞以保证设备连续正常运行;选用过压保护装置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排放气体可能引起的生物危险物质外泄;当设备处于检修或故障状态时如果需要拆卸污染部位,应先对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灭菌后的废水处于高温状态,排放前要先冷却。灭菌效果与温度、压力、时间等参数有关,应采取措施(如在设备上设置孢子检测口)对参数适用性进行验证。在管路连接与阀门布局上要考虑到废水能有效自流收集到灭活罐中,并且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罐体内的废水在灭菌时温度梯度均匀,严防未经灭菌或灭菌不彻底的废水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中。

10.2.18  活毒废水处理设备、高压灭菌锅、动物尸体处理设备等的高效过滤器在设备上是很难检测的,可将高效过滤器检测不漏后再进行安装。

10.2.19  活毒废水处理设备、高压灭菌锅、动物尸体处理设备等产生固体污染物的设备一般在设备上预留了检测口,可进行现场检测。

10.2.20  活毒废水处理设备、高压灭菌锅、动物尸体处理设备等产生固体污染物的设备一般设备上预留了检测口,可进行现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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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5034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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