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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变电站应具备的条件


5.2.1  拟投入的设备应已有调度命名和编号,并应已准确标识。

5.2.2  带电区域应已隔离并设置明显标识。

5.2.3  影响系统带电的临时接地线应已全部拆除。

5.2.4  保护定值应已整定完毕,并应经运行人员核对无误。

5.2.5  有关安全稳定装置应已按调度规定方式投入运行。

5.2.6  各站间保护对调工作应已完成。

5.2.7  各级调度之间的通信应畅通,信息传递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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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GB5099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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