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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斜接弯头制作


5.7.1  斜接弯头的组成形式应符合图5.7.1的规定。公称尺寸大于400mm的斜接弯头可增加中节数量,其内侧的最小宽度不得小于50mm。

5.7.2  斜接弯头的焊接接头应采用全焊透焊缝。当公称尺寸大于或等于600mm时,宜在管内进行封底焊。

5.7.3  斜接弯头的周长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公称尺寸大于1000mm时,允许偏差为±6mm。

    2  当公称尺寸小于或等于1000mm时,允许偏差为±4mm。

 

条文说明

5.7.1  图5.7. 1所示的斜接弯头两端节(即端部直管段)与连接直管是一完整部件,他们之间没有焊缝,现场制作时应注意。

5.7.2  现场制作斜接弯头因未焊透而出现问题的情况不少,本条规定斜接弯头应采用全焊透焊缝,以保证焊接接头的使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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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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