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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能源计量


7.0.1  水泥工厂设计中,能源计量装置的设置应达到三级计量的要求。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的有关规定。

7.0.2  生产线能源计量装置应满足各子系统单独计量的要求。

7.0.3  生产线能源计量装置应具备自动记录和集中、统计功能。

7.0.4  生产线的水、蒸汽、压缩空气等动力介质宜设置全厂及车间二级计量仪表。

7.0.5  原料配料秤、入窑生料喂料秤及喂煤秤的计量精度,允许偏差应为±1%。

7.0.6  水泥工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30259的有关规定,并应设置能源管理中心,建立能源信息化管理系统。

条文说明

7.0.1  制定本条的目的是从设计上为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的先进等级打好基础,为水泥工厂的生产管理、节能降耗工作创造条件。规定要求在设计阶段为水泥厂能源计量管理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在计量器具设备选择上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的有关规定。

7.0.2  为了对各车间子系统用电负荷实际耗能进行监测,以便对节能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须配置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和有功电量、无功电量的测量和计量仪表。

7.0.6  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建材工业“十二五”规划》中,都有关于加强能耗管理的要求,其他高能耗行业,如钢铁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中,已将企业设置能源管理系统列为强制性条款。水泥行业属于高耗能行业,有必要在水泥行业推广能源管理系统,可以通过现代化的技术平台和科学的管理思想对生产过程中的耗能设备实现在线集中监控,在实时能源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做到能源科学管理与调配,充分回收利用二次能源。优化完善工艺操作及生产管理,挖潜降耗,促进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切实有效的优化企业能源利用结构,节能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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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44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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