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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火灾报警信息的接收和传输功能试验
5.2.1 按照试样的正常工作要求,将试样配接制造商提供的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接通试样和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电源,使试样与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并在试样与模拟监控中心之间建立正常传输连接。
5.2.2 使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息,测量从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息至试样将所接收的火灾报警信息传输到模拟监控中心的时间间隔,观察并记录试样发出的火灾报警光信号、信息传输状态指示情况。
5.2.3 依次使试样分别处于传输除火灾报警、手动报警信息外的其他信息状态,使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息,观察并记录试样优先进行火灾报警信息传输和状态指示情况。
5.2.4 依次进行查岗应答、装置自检和信息查询操作,在操作期间使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息,观察并记录试样优先进行火灾报警信息传输和状态指示情况。
5.2.5 切断试样与模拟监控中心设备之间的正常传输连接,使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息,观察并记录试样在信息传送失败时的声、光信号指示情况。
5.2.2 使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息,测量从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息至试样将所接收的火灾报警信息传输到模拟监控中心的时间间隔,观察并记录试样发出的火灾报警光信号、信息传输状态指示情况。
5.2.3 依次使试样分别处于传输除火灾报警、手动报警信息外的其他信息状态,使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息,观察并记录试样优先进行火灾报警信息传输和状态指示情况。
5.2.4 依次进行查岗应答、装置自检和信息查询操作,在操作期间使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息,观察并记录试样优先进行火灾报警信息传输和状态指示情况。
5.2.5 切断试样与模拟监控中心设备之间的正常传输连接,使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息,观察并记录试样在信息传送失败时的声、光信号指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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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要求
- 4.1 整机性能要求
- 4.2 主要部件性能要求
- 5 试验方法
- 5.1 总则
- 5.2 火灾报警信息的接收和传输功能试验
- 5.3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的接收和传输功能试验
- 5.4 手动报警功能试验
- 5.5 巡检和查岗功能试验
- 5.6 本机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 5.7 自检功能试验
- 5.8 电源性能试验
- 5.9 绝缘性能试验
- 5.10 电气强度试验
- 5.11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 5.12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 5.13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 5.14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 5.15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 5.16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 5.17 低温(运行)试验
- 5.18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 5.19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 5.20 碰撞试验
- 6 检验规则
- 6.1 产品出厂检验
- 6.2 型式检验
- 7 标志
- 7.1 产品标志
- 7.2 质量检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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