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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碰撞试验


5.20.1 试验步骤
5.20.1.1 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20.1.2 对试样表面上的每个易损部件(如指示灯、显示器等)施加3次能量为0.5 J±0.04 J的碰撞。在进行试验时应小心进行,以确保上一组(3次)碰撞的结果不对后续各组碰撞的结果产生影响,在认为可能产生影响时,不应考虑发现的缺陷,取一新的试样,在同一位置重新进行碰撞试验。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试验后,按5.2~5.7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
5.20.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 1683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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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GB26875.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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