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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沥青烟


5.5.1  沥青烟净化工艺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近于常温的沥青烟,宜采用固体吸附法或静电除雾法;

    2  倒焰窑排出的高温沥青烟,宜采用热力燃烧净化法。

5.5.2  固体吸附法的吸附剂,宜采用炭粉或活性炭。

5.5.3  采用热力燃烧法净化沥青烟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利用燃烧释放的热能。

5.5.4  采用静电除雾装置净化沥青烟气时,应采取防止沥青固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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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9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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